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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5-040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体发起人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公司发起人股东科泰控股有限公司、新疆荣旭泰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汕头市盈动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体发起人股东")发来的通知,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目前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全体发起人股东计划自2015 年7 月9 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说明

  1、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科泰控股有限公司、新疆荣旭泰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汕头市盈动电气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自2015 年7 月9 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2、增持目的

  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目前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全体发起人股东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

  3、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进行。

  4、计划增持期间

  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在本次增持期间内,如遇公司股票停牌或敏感期、窗口期等根据监管部门规定不能实施增持的期间,则本次增持期间顺延。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的规定。

  2、全体发起人股东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中购买的本公司股票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3、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2015-050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年7 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的通知,盈峰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盈峰集团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由于近期公司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控股股东盈峰集团基于对中国经济和中国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充满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以及为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盈峰集团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部分在内)。

  三、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本公司控股股东盈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9,840,3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0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五、本次增持后股份数量及比例:2015年7月8日,盈峰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9%,成交均价为13.27元/股。

  六、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盈峰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盈峰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5-04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人员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注到近期股票市场出现大幅波动,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表示,将根据个人财务情况,适当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管理团队对资本市场及本公司的发展充满信心,公司将专注经营,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5-033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拟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监事田继梁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拟于公司股票复牌后5个交易日内以个人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姓名

  本次增持人为公司监事田继梁先生

  二、增持方式:二级市场买入

  三、增持目的:增持人买入公司股票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股票前,田继梁已将增持计划通知公司,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田继梁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5-3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关于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之倡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在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的情况下,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出发,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以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探索股份回购、增持、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主动性,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三、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加速公司外延式发展,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努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加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四、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0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正在筹划资产收购等相关事项,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2.2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如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且预计难以保密的,或者在按规定披露前已经泄漏的,公司应当第一时间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直至按规定披露后复牌"的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拓邦股份;证券代码:002139)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及时刊登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86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因重大事项披露了《涉及重大事项继续停牌暨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达新材,证券代码:002211)2015年6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2015年7月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先生于2015年6月17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通字2015712号、深专调查通字2015713号),并于2015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仍在评估中,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达新材,证券代码:002211)2015年7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15-022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通博")的通知:苏州通博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于公司股票复牌后一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10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增持计划及方式

  增持人:苏州通博

  增持计划:苏州通博计划于公司股票复牌后一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11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5%。

  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苏州通博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4847.74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3%。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苏州通博将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4957.74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8%。

  二、增持目的

  为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控股股东苏州通博计划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苏州通博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法定期限内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苏州通博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8日,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钼集团")通知,金钼集团拟于近期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目前,金钼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38,349.09 万股,持股比例为73.87%。

  公司将持续关注金钼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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