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5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3日、7月6日、7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征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3日、7月6日、7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事宜。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宏达实业")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成长价值及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和稳定,切实保护各类投资者的权益,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十二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十二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超过2,400万元人民币。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成长价值及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和稳定,切实保护各类投资者的权益。 三、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择机进行。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宏达实业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五、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截至目前,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4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9%。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公司全体投资者对公司的一如既往的支持!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7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189,证券简称:利达光电)于2015年7月6日、7月7日、7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678 证券简称:襄阳轴承 公告编号:2015-029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三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集团")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三环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由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使得公司目前股票市值不能完全反映公司价值。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三环集团计划在未来不超过 12 个月的时间内,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持股情况及承诺 增持计划实施前,三环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3%,通过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255.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4%,三环集团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9.07%。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三环集团承诺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三环集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等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三环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编号:临2015-033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7月2日起连续停牌,并于2015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32)。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延伸公司现有产业链,围绕公司战略布局,公司筹划与北京协力创健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协力创健")进行合作,拟通过增资方式或直接购买方式收购其股权/资产,进而开拓大众健康、中医康复领域合作等相关业务。 二、停牌期间公司所做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与协力创健签署了《保密协议》,组成工作小组对目标公司展开尽职调查,并与其多次洽谈、协商,探讨合作方式、协商合作价格。 三、公司对本次所筹划重大事项的下一步工作安排 公司将进一步与协力创健商谈合作方式,并聘请中介机构对协力创健开展详尽尽职调查,最终确定合作方式,适时启动审计、评估工作。 鉴于此,目前该重大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2015年7月9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15-055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二六三;证券代码:002467)交易价格在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7日和2015年7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法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