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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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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5-057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2015年7月3日、7月6日、7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2015年7月3日、7月6日、7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除已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于2015年7月6日、7月7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之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根据公司自查及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的复函,除已披露的其本人于2015年7月6日、7月7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之外,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1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名称:龙洲股份,证券代码:002682)于2015年7月6日、7月7日和7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异常波动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通过现场问询、电话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就下列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4年9月开始筹划配股事宜,相关文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目前本次配股已发行成功,但所获配股份还未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7月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该事项尚需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龙岩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情况:公司于2015 年 4 月 23日披露《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250 万元--2,500 万元;截止目前,公司2015年1-6月的业绩预告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15-035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参与发起《浙江上市公司董事长联合声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针对当前股市的非理性下跌,同时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于2015年7月8日签署了由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倡导的《浙江上市公司董事长联合声明》,其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坚持踏实做好企业、诚信经营、规范运作,持续推进产业发展战略,不断稳定公司业绩,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来回报股东、回报投资者;

  二、承诺其个人并促使或建议相关股东在2015年年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回购、增持等措施,坚定对公司发展的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努力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倡导资本市场价值投资理念,共同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继续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展现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与公司管理团队将一如既往、坚决支持中国经济、中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声明内容的严格履行。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5-04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并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不仅投资者利益受损,也危及上市公司改革发展的大好势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投资者既是利益共同体,更是责任共同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强烈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特发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的通知。国发集团承诺2015年年内(2015年7月8日-2015年12月31日)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二、国发集团将按照证监发[2015]51号文的要求,拟依法合规的增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国发集团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国发集团将一如既往的依法支持公司的经营工作,帮助公司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回报投资者。

  公司及控股股东国发集团对中国经济、对公司发展充满信心,将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5-051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欧菲光,证券代码:002456)已于2015年7月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

  截止本公告日,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欧菲光,证券代码:002456)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消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8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紧急停牌,并自2015年7月9日起连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进展。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5-036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函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港集团")"关于拟增持大连港股份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近期,股票市场出现了暂时的非理性波动,大连港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相关文件精神,大连港集团拟对本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金额不低于前期减持金额的20%,具体方案确定后将及时通知本公司,以便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上述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大连港集团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票2,308,806,592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52.16%。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五矿稀土 公告编号:2015-022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通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正在论证与公司相关的员工激励事项,因该事项尚在论证过程中,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五矿稀土,股票代码:000831)自2015年7月9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5个交易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5-051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筹划重大经营资产转让,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本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圳机场,证券代码:000089)于2015年7月9日开市起停牌,预计8月7日前复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并公告后复牌。因本次筹划重大经营资产转让事项不涉及公司债还本付息等相关事项,故公司债(债券简称:12深机01,债券代码:112111)不停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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