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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5-030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公司简称:嘉欣丝绸,股票代码:002404)自 2015年6月1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分别于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25和2015年7月2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27、2015-028、2015-029),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公司简称:嘉欣丝绸,股票代码:002404)自2015年7月9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70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正在与投资方商谈共同设立供应链产业投资基金事宜,基金规模拟定20亿元左右,其中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投资金额在6亿元左右,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约71%。 目前与投资方共同设立投资基金事宜尚在方案商洽过程中,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直至本次重大事项确定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刊登公告后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11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重申及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特作以下之重申及承诺: 1、重申继续并加快按原计划通过定增增持公司股份; 之前公司已于2015年5月5日披露《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和麦正辉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何启强认购股份3,644.39万股,麦正辉认购1,877.42万股。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正处于申报阶段。在现今股票市场价格严重波动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何启强、麦正辉坚持按原定计划全额认购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何启强、麦正辉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3、公司声明:公司经营稳定向好,增长点明确,管理团队稳定。未来,公司将继续集合优势,聚焦主业,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各大投资者的支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7月7日发布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 目前,该重大事项涉及公司收购相关资产,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宝鹰股份,证券代码:002047)自 2015 年7月9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公告相关事项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5-30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今日接到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粤电集团")发来《关于维护市场稳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维护和促进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良好发展态势,粤电集团作为控股股东将一如既往积极支持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为维护市场稳定,粤电集团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粤电力股票。同时,粤电集团将积极促进上市公司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专注公司经营,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加长期投资价值。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15-052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已于2015 年7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临2015-025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接到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的通知,大商集团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近期增持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7月7日,大商集团增持公司股份1,118,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共使用资金约4,662万元。 本次增持前,大商集团通过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859,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0%;本次增持后,大商集团间接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6,977,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8%。 公司将持续关注大商集团增持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 股票代码:000557 股票简称:﹡ST广夏 公告编号:2015-048号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近日召开会议,对收购宁夏明德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站项目进行论证。为避免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承诺将于股票停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告相关事项论证结果并恢复股票交易。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公告编号:2015-052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龙电器"或"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以及正在筹划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经公司确认本次停牌的重大事项为筹划与苏州开关二厂有限公司开展合作或并购,预计涉及金额约为4-5亿元左右。目前双方处于前期接触中,相关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该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和波动。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披露,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预计复牌日期为2015年7月14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5-28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与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发起产业投资基金。因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九鼎新材,股票代码:002201)自 2015 年7月3日(星期五)开市起已经停牌。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事项仍在商榷中,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5-018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志宝先生的通知,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董事长陆志宝先生积极参加了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倡导的《浙江上市公司董事长联合声明》,并郑重承诺: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今年年内(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志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4,943,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8%。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承诺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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