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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631 股票简称:顺发恒业 编号:2015-38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15 年7月6日、7月7日、7月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经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相关人员,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未有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5-023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 年 7 月 6 日、2014 年 7 月 7 日、2015 年 7 月 8 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面业 公告编号:2015-061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克明面业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克明先生、公司董事陈晖女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宏先生、张瑶先生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人 陈克明、陈晖、陈宏、张瑶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1、增持目的:由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使得公司目前股票市值不能完全反映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15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 2、增持计划: (1)陈克明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 (2)陈晖女士计划自2015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 (3)陈宏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1万元。 (4)张瑶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8万元。 上述四人自2015年7月8日起12个月内,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三、其它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若违反承诺,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愿承担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特此公告。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15-02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与商业伙伴进行生鲜产品相关合作,有可能签订重大合同,金额预计在1.5亿元至2.0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条之规定,鉴于目前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且预计难以保密,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5-034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8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发电")的通知,新华发电拟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新华发电 二、增持金额:不低于3560万元 三、增持计划:拟于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至7月15日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5-051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 、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星期三)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汽工业集团)发来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基于对当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判断,广汽工业集团(含其全资子公司)计划在2015年12月31日前增持本公司A股和H股股份,两者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并承诺上述增持股份在规定期间内不减持。 同时,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认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年度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5-029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歌力思,股票代码:603808)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星期四)起连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就相关事项和方案进行论证和决策,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9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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