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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5-06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董事长鲁楚平先生、董事兼总裁徐海明先生、董事兼副总裁毕荣华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熊杰明先生、副总裁刘自文女士、副总裁晏展华先生、财务总监伍小云先生的通知,上述人员基于对公司战略转型及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增持人:董事长鲁楚平先生、董事兼总裁徐海明先生、董事兼副总裁毕荣华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熊杰明先生、副总裁刘自文女士、副总裁晏展华先生、财务总监伍小云先生。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增持资金来源:上述人员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二、增持目的
公司目前正处于产业战略转型升级、新产业快速发展的阶段,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上述人员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亦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董事长鲁楚平先生、董事兼总裁徐海明先生、董事兼副总裁毕荣华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熊杰明先生、副总裁刘自文女士、副总裁晏展华先生、财务总监伍小云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前,上述人员合计直接持有公司923,433,03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3.60%,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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