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7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5-013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证券代码:002232)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6日、7日和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可能存在的事项进行自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5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对201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预测,预计201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30万元至190万元,与去年相比变动幅度为1.08% 至47.73%,截止目前不存在需要修正业绩预测的情形;

  3、《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5-076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部分限售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接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通知,通知情况如下:

  隆鑫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0,000股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8%)质押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7月3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7月8日办理完毕。

  截止目前,隆鑫控股持有公司407,376,000股股份(均为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02%,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36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47%。

  本次股权质押主要用于隆鑫控股进行补充流动资金,该质押行为、内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要求,且隆鑫控股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26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交易事项,可能涉及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目前该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午间开市起停牌。 本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5-63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武川县高效光伏电站正处于并网调试过程中,拟并网发电。该电站并网后将成为目前全球最大规模的并网C7低倍聚光高效光伏电站。

  鉴于该事项正在进行中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129)已于2015年7月3日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5-035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涉及本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需要核实,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起停牌。

  公司将尽快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于核实后复牌。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5-04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木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廖创宾先生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保持充分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5-055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承诺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5-34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7月8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海昌先生不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为维护公司及投资人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投资")、实际控制人周海昌先生特向公司出具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光投资持有公司21.8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周海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8%的股份,通过其一人有限公司广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57%的股份。

  周海昌先生持有国光投资14.74%的股权,同时通过其一人有限公司广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国光投资22.35%的股权,合计持有国光投资37.09%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

  1、国光投资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2年内不在二级市场减持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如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上缴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2、周海昌先生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2年内不在二级市场直接或间接减持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如违反本承诺,所得收益将全部上缴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9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正在筹划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此项筹划中的交易涉及购买公司股东的下属企业股权及其资产,所涉交易金额较大(预计交易总额约为2~2.5亿元,具体金额尚需进一步的商谈及评估)且交易涉及面较广。因属于关联交易且金额较大,此重大事项还需事前取得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2条"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如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且预计难以保密的,或者在按规定披露前已经泄漏的,公司应当第一时间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直至按规定披露后复牌"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国星光电,股票代码:002449)将自2015年7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尽快确定前述事项,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事项具体公告在指定媒体上披露后公司股票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1国星债,债券代码:112083)亦停止交易。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15年5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0,2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44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52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机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

  咨询联系人:曾理先生

  咨询电话: 0754-86332188

  传真电话: 0754-86332188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九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16版)
   第A002版:股市维稳进行时
   第A003版:股市维稳进行时
   第A004版:股市维稳进行时
   第A005版:股市维稳进行时
   第A006版:保 险
   第A007版:股市维稳进行时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评 论
   第A010版:数 据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