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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67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荣盛控股集团 将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稳定公司股价,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郑重承诺,将于近期增持本公司股票,请广大投资者也增强市场信心。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ST夏利 公告编号:2015-临033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8日,接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内容如下: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你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近日增持你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5-024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8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自2015年7月9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根据近期股市变化情况,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同时基于对本公司目前价值判断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积极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自2015年7月9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三、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6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洽谈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预计该合同金额已达到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标准,该合同将对公司2015年及后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西能源、股票代码:002630)自2015年7月8日13:00起停牌,根据事项进展情况,预计不晚于7月16日前复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2华西债、证券代码:112127)不停牌。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5-06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 延期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57号文核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期限为5年,第3年末附发行人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原定于2015年7月9日披露的发行结果公告,推迟至2015年7月10日。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15-L042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联模先生的通知,为了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实际控制人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公司控股股东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控股股东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并承诺自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增持方式 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增持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5-059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及郑伟先生的通知,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保持充分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及郑伟先生作出一致性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自己名下持有的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及郑伟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793,89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73.49%。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密切关注公司股价走势,必要时采取增持股份等维稳措施。 特此公告。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9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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