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5-043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起连续停牌。 公司承诺将尽快就相关事项和具体方案进行论证和决策,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五个交易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 2015-044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2),因公告披露日为提交公告的次日,即2015年7月7日提交的公告,公告披露日为2015年7月8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在2015年7月8日减持了公司股票,故造成《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2)中持股数量发生变化。现予以更正如下: 原内容:截至本公告日,正能伟业持有本公司5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质押股份数量为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5%)。 更正为:截至本公告日,正能伟业持有本公司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质押股份数量为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5%)。 除此之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5-045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到第二大股东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能伟业”)承诺函: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年7月8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为稳定股价,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承诺择机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1050万元。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