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7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5-059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8.9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4.83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9,824.79万股(含9,824.79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18,286.72万股(含18,286.72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14年6月16日,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5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该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2014年第5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4年6月17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9.1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9,664万股(含9,664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4年12月18日,公司201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案)>的议案》。由于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14年6 月24日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9.14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8.99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9,664万股(含9,664万股)调整为不超过9,824.79万股(含9,824.7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324.84万元(含)。

  201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二、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201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14年末总股本778,683,215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3,604,964.5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622,946,572股。

  2015年6月30日,公司公告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7月7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依照公司2014年第5次临时董事会决议、201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决议、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底价和拟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根据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8.9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4.83元/股。

  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8.99元/股-0.3元/股)/(1+80%)=4.83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9,824.79万股(含9,824.79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18,286.72万股(含18,286.72万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根据以下方式确定:

  调整后的发行股数=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不超过88,324.84万元/4.83元/股=不超过18,286.72万股。

  3、除上述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5-020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止2015年7月8日,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日海通讯;证券代码:002313)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7日、2015年7月8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未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在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了2015年1-6月预计业绩区间,预计2015年1-6月业绩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0万元~-1,000万元。 截至目前未发现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重大差异。

  2、《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5-2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亚玛顿,证券代码:002623)股票于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7日、2015年7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值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15-024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生意宝;证券代码:002095)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7日、2015年7月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20%至30%。目前,公司对2015年1-6月的利润情况预计维持在此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3、本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5-042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秀华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成长价值及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陈秀华(通过其控股的福州市鼓楼区华达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增持)

  增持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10个工作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良好发展前景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所需资金由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陈秀华先生自筹取得。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副总经理陈秀华先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陈秀华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15-050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严俊旭先生的通知,严俊旭先生于2015年7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增持人姓名:董事长严俊旭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增持目的与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严俊旭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最高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2015年7月8日,严俊旭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65万余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成交价格区间为8元/股-8.8元/股。不排除未来十二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五、严俊旭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六、严俊旭先生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严俊旭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严俊旭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5-056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5 年7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31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事项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了补充和修改,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最终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5-043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本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现就本公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截至目前,本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二、本公司正处于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程中,将继续积极推动此项工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同时,在不影响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积极探索采取回购或促成主要股东增持等措施,保护好投资者利益。

  三、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有足够的信心,并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时披露公司经营状况及资产负债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43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政部和汇金公司承诺

  不减持本行股票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接到本行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金公司)通知,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将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票。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16版)
   第A002版:股市维稳进行时
   第A003版:股市维稳进行时
   第A004版:股市维稳进行时
   第A005版:股市维稳进行时
   第A006版:保 险
   第A007版:股市维稳进行时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评 论
   第A010版:数 据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