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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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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9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持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于对公司未来价值的判断及对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特制订以下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6个月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定向资管增持

  根据本公告前一交易日(2015年7月9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表现,拟按以下方案进行增持:

  最近6个月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联合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定向增持本公司的股份,出资额不低于最近6个月于二级市场上减持金额即不低于219万元;

  当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公司股价不高于本公告前一交易日(2015年7月9日)最低成交价(即8.24元/股)时,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方将全部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购买公司股票用于维护股价;

  当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公司股价高于本公告前一交易日(2015年7月9日)最低成交价(即8.24元/股)时,由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方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购买金额和数量。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减持,鼓励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定向资产管理方式。

  二、鼓励前述人员以外的高管及员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

  公司鼓励最近6个月未减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尽快通过二级市场直接增持;并督促其出具增持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鼓励员工及其员工家属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三、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增持

  鉴于控股股股东在6个月内有减持,公司正在和公司控股股东积极沟通,推进控股股东的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本公司的股份。

  四、积极推动引入机构投资者

  根据《关于组织辖区上市公司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通知》(上市部函[2015]638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加强投资者关系维护,做好投资者工作,积极推动引入机构投资者。

  鉴于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对资金规模有要求,且合作的证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尚未确定,通过定向资管增持计划可能无法执行,公司将后续公布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请有意向合作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尽快与本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62301907/010-62303100

  E-mail:wangqian@gohigh.com.cn;sunyinghui@gohigh.com.cn

  联 系 人:孙迎辉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山水文化 编号:临2015--073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黄国忠先生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20,000,000股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88%;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合逢春")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8,107,160股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94%。

  2015年6月,公司收到股东有关委托代理事项的《公证书》,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第二大股东六合逢春全权授权自然人林岳辉先生、徐永峰先生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自然人黄国忠先生变更为徐永峰先生、林岳辉先生等两方(详见2015年6月 21日临2015-058号公告)。

  今日,根据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5司冻127号)公司获悉,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轮候冻结了黄国忠20,000,000股流通股(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88%,冻结起始日为2015年7月9日,冻结期限为三年);申请轮候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18,100,000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94%,冻结起始日为2015年7月9日,冻结期限为三年)。

  黄国忠先生及六合逢春所持本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及轮候冻结等其他情况:

  1、黄国忠先生所持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已处于质押状态(申请人为青岛城乡社区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并于2014 年 6 月 10 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冻结(详见2014年6月 12日临2014-080号公告、2014年6月24日临 2014-087 号公告)、于 2014年8月13日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详见 2014 年 8月15 日临 2014-097号公告)、于2014年9月25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详见2014年9月27日临2014-117号公告);所持公司股份中的1,000,000股股份于2014年9月23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详见2015年3月20日临2015-023号公告)。

  2、六合逢春于2014年5月13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8,107,1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8.94%)质押给自然人陈钟民,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5月13日。目前,仍处于质押状态(详见公司2014年5月17日发布的临2014-067号公告);2015年5月13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16,247,160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03%,冻结起始日为2015年5月13日至2018年5月12日(详见公司2015年5月14日发布的临2015-048号公告);2015年5月12日,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申请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1,860,000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92%,冻结起始日为2015年5月12日至2018年5月11日);申请轮候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1,075,300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53%,冻结日期为2015年5月15日);申请轮候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253,000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12%,冻结日期为2015年5月15日)(详见公司2015年6月16日发布的临2015-059号公告)。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

  股票简称:中海集运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5-020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通知,中国海运(包括其下属公司)于2015年7月9日以资管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中国海运(包括其下属公司)于2015年7月9日以资管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9,999,901股A股股份。本次增持前,中国海运(包括其下属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5,266,623,511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5.08 %。本次增持后,中国海运(包括其下属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5,276,623,412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5.16%。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中国海运(包括其下属公司)拟在未来六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以合适的价格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4亿元(包括此次增持)。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中国海运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自2015年7月9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下列停牌股票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估值:

  1、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LOF)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光明乳业(代码600597);

  2、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五矿发展(代码600058);

  3、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中利科技(代码002309);

  4、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华西能源(代码002630);

  5、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中信国安(代码000839);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16号文"核准。本期债券发行面值总额20亿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5年7月9日13:00--15:00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49%。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1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5年7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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