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7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恢复申购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设A类和E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适用不同的申购、赎回费率,具体费率请见招募说明书。A、E两类基金份额分别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办理认申购、赎回等业务。

  2、本基金此次开放申购的日期为2015年7月13日,自2015年7月14日暂停申购,届时将不另行公告。

  3、为了更好的保护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A、E两类份额的申购进行规模控制:单日单账户限额申购100万(A、E两类申购金额合并计算),即本基金接受单日单账户通过申购及转换转入合计不超过100万元(不含)的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金额合计超过100万元(不含),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将有权确认相关业务失败,届时将不另行公告。

  4、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8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通过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07月09日收到公司第一副董事长、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迟汉东先生,副董事长耿培梁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曲立新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巩新民先生,董事、总督察员兼董事会秘书纪永梅女士,监事会主席李秀国先生,监事曹学红女士,监事崔胜利先生及副总经理刘德发先生(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或"前述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前述人员基于对畜牧养殖行业发展前景及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计划自2015年07月10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第一副董事长、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迟汉东先生,副董事长耿培梁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曲立新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巩新民先生,董事、总督察员兼董事会秘书纪永梅女士,监事会主席李秀国先生,监事曹学红女士,监事崔胜利先生及副总经理刘德发先生。

  增持计划:自2015年07月10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国内畜牧养殖行业发展前景及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上述增持人计划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所需资金由本次增持计划参与人自筹取得。

  三、增持方式:

  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承诺: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不减持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购买的本公司股票。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体现了公司员工对畜牧养殖行业发展前景及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充满信心。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7月10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募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近期大量股票因重大事项、重大资产重组、筹划非公开发行等原因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合理确定各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7月9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停牌股票见下表:

  ■

  ■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的通知,针对当前资本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神火集团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本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价低于10.00元/股时,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待公司股票复牌后择机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崇先生,注册资本1,125,750,000.00元,主要经营业务为煤炭、电力、电解铝、铝加工产业投资。增持前神火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50,097,571股,持股比例为23.68%,其一致行动人商丘新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1,452,666股,持股比例为4.29%,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1,550,237股,持股比例为27.97%,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神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12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即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本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价低于10.00元/股时,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待公司股票复牌后择机实施。神火集团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取得。

  二、增持目的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精神,针对当前资本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神火集团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其他说明

  1、神火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规定。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5-3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的通知:"中电投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中电投集团计划2015年7月9日起3个月内,以不超过1.6亿元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进行增持。同时,中电投集团承诺自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B) 公告编号:2015-31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针对近期证券市场异常波动,为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各类股东合法利益,稳定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市场预期,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市场情况:

  一、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持本公司股票。

  二、积极与实际控制人沟通,就大股东增持、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事项实施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三、诚信经营,认真做好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工作,提升业绩,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四、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主动性,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五、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5-043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15年7月9日收到董事李广文先生、董事沈智飞先生和董事兼副总经理庞超群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三位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其在公司担任的董事及副总经理相关职务,辞去相关职务后,三位仍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由于此次董事辞职将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章程规定最低人数,故公司将尽快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在产生新任董事前,他们将继续履行董事义务。

  公司对李广文先生和沈智飞先生和庞超群先生任职董事及副总经理期间所做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5-036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9日,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汽轿车")接到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的通知,内容如下:近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为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作为负责任的股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一汽股份公司承诺在证券市场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持有的一汽轿车股份,并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一汽轿车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4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股市维稳进行时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关注A股反弹机会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数 据
   第A011版:数据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系列)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