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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5-018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7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镇工业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丁宏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方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杨克明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于跃文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秀梅、范瑞林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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