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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15-038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投控股")的通知,近期资本市场大幅波动,公司价值被严重低估,基于对公司价值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有关精神,湘投控股计划于2015年7月9日后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人: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计划:计划在2015年7月9日后未来6个月内,视证券市场情况增持公司股份,累计金额不低于11,112万元。 二、增持目的 近期资本市场大幅波动,公司价值被严重低估。湘投控股通过增持公司股份,表达对公司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湘投控股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在6个月内减持过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公司股票的,不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368 证券简称:柳州医药 公告编号:2015-045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股票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以下承诺,努力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目前,公司运营正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稳健增长。公司承诺将继续坚持诚信、合规经营,努力做大做强企业,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以真实、持续和稳健的业绩增长回报广大投资者,为公司在证券市场的表现奠定坚实基础。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做出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司信用体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出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通过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朝阳先生以个人出资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股份。公司将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工作,并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职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五、公司支持和鼓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的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上证e互动等平台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同时欢迎广大投资者走进公司,增进彼此互信,共同见证公司发展,展现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七、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坚决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15-04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5 年1月1日至 2015 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00%到250%。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74.77万元。 (二)每股收益:0.09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轨道交通、风电等业务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二)欧元贷款因汇率变动产生汇兑收益。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5-04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的董事、高管及公司董监高 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基于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公司长期价值实现充满信心,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水电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股票复牌后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广东水电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计划:公司股票复牌后六个月内,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50万股。 二、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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