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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5-05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进展公告的补充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收购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双塔食品,股票代码:002481)自2015 年7 月7 日起停牌。 目前,具体方案尚在沟通洽谈中,该事项涉及收购资产事宜,预计涉及金额可能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期末净资产的10%-35%。此次停牌的事项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事项,因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2条“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如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且预计难以保密的,或者在按规定披露前已经泄漏的,公司应当第一时间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直至按规定披露后复牌”的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此次停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停牌的相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5-05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5,3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机构: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公司证券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师恩战 李娜君 咨询电话:0535-8070881 传真电话:0535-8070881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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