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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5-047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及复牌 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公司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A股股票、可转债、可转债转股将于 2015 年7月10日复牌交易。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在2015年7月3日、7月6日、7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 年7月7日和7月9日披露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5)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6),现将相关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告如下: 1、近期公司生产经营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状态,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3、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保障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指导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海投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努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海投公司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出具本承诺函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并择机增持公司股票,以保持公司股价稳定;同时还将积极谋划,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4、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四、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可转债、可转债转股将于 2015 年7月10日复牌交易。 五、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5-048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并将择机 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公司(以下或称"上市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发来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海投公司作如下承诺: 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负责任的股东。自出具本承诺函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二、择机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保持上市公司股价稳定。 三、积极谋划,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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