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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4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并购康华农业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桂证调查通字2015017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并购康华农业事项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5年5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2015-042),于2015年6月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 若公司因上述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公司在收到意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上述立案调查事项未取得结论性意见之前,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股票代码:002762 股票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15-014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严格执行股份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期国内资本市场遭遇大幅度波动,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号召,现承诺并采取如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期、减持价格、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二、严格执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关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期、减持价格、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三、严格执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五、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专注公司经营,提升公司业绩,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加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六、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5-017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罗邦毅先生通知,罗邦毅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9日,罗邦毅先生按照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的0.02%。 本次增持前,罗邦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1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的11.10%。 本次增持后,罗邦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1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的11.12%。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罗邦毅先生拟自2015年7月9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三、本次增持行为是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罗邦毅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罗邦毅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5-27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 2015年7月9日,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的六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不少于其2015年上半年累计减持股票金额的10%。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亦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和保护公司股东利益。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简称:南方轴承 证券代码:002553 公告编号:2015-035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 2015年7月8日,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书,自2015年7月9日起的六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不少于其2015年上半年累计减持股票金额的10%。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参与增持计划,公司将及时披露。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亦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和保护公司股东利益。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15-044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 2015年7月8日,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兰州佛慈制药厂通知,因近期公司股价下跌幅度较大,为稳定股价,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兰州佛慈制药厂拟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自即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在未来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360万元增持公司股票,并考虑在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进一步增持公司股票。 二、其他事项 1、增持人兰州佛慈制药厂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兰州佛慈制药厂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8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威股份;证券代码:002559)自2015年7月10日开市起复牌。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2015年7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58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威股份;证券代码:002559)自2015年7月10日开市起复牌,待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公告编号:临2015-042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要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不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收到合并持股第一大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集团")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近期境内股票市场出现异常波动,为了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各类股东合法权益,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国际集团将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5-06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相关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我国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公司高管及员工积极响应国家有关部门的号召,采取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一、公司高管及员工将留存的个人绩效风险准备金投入市场用于申购权益类证券投资基金产品。 二、启动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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