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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编号:临2015-037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推进增资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事宜,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6月2日起停牌。2015 年 6 月 16日,公司发布了《西水股份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032),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1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股票目前仍处于停牌状态。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提振市场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投资")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促进市场及公司股价稳定: 一、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二、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承诺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公司的发展,积极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程,提升公司业绩,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最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三、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探索股份回购、增持、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四、公司将继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坚定投资者信心。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211 股票简称:西藏药业 编号:2015-040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目前二级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我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股东承诺 本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深圳康哲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药业")均承诺在2015年年内(2015年7月9日-2015年12月31日)不减持所持西藏药业股份。 (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大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的公告》) 二、关于大股东增持 本公司大股东深圳康哲及其一致行动人表示,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深圳康哲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价格合理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关增持操作。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对后续进展情况予以持续披露。 三、股权激励计划 为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择机推出股权激励计划。 四、公司支持鼓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的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五、投资者交流 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公司定于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下午2:00-2:30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登录网址http://sns.sseinfo.com,注册登陆后直接提问即可。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15-037 债券代码: 122287 债券简称:13国投01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暨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4日起连续停牌。 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继续停牌5个交易日。 2015年7月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通知,为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承诺: 1、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拟于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鉴于公司正在停牌筹划非公开发行事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承诺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其关联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股份。 3、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支持公司继续采取各种资本市场运作方式,提高公司质量,优化调整结构,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5-044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市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近期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的情况下,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基于对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丰股份")已于2015年6月23日以竞价买入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5.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并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用于增持资金最少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洋丰股份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7月6日期间,洋丰股份已累计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728,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告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已启动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目前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公司正在积极探讨方案具体内容,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四、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 五、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专注公司经营,努力提升公司业绩,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加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六、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证券代码:600038 编号:临 2015-021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东及公司董监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暨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知,拟增持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近期,股票市场出现了暂时的非理性波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国有企业及所控股上市公司的发展息息相关,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相关文件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于近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公司股票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公司拟于2015年7月14日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介绍维护公司股票稳定的具体方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分析,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月 9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7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 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 1、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披露的时间和预计的业绩 (1)前次业绩预告披露时间 201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预计的业绩为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00%-2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99,207.48 万元至115,742.06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5年上半年风电行业持续、稳步发展,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上半年业绩良好,部分业主项目进度较预期加快,公司销售收入确认高于预期。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半年度业绩增长幅度不代表全年业绩增长幅度。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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