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2015-04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7月9日 (二)现场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公司2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会议主持及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长张新先生因工作原故不能主持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郭俊香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张新、杜北伟、李立浧、毛庆传、钱爱民、胡本源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汪军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郭俊香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调整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丽娅律师、李文辉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