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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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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5-041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22301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不减持及公司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在本公司实际任职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分别承诺如下:

  一、 控股股东承诺情况

  为了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未来一年内不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在本公司实际任职的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尽快以个人自筹资金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如下:

  董事长肖跃文先生:不低于25万元;

  总经理叶强筠先生:不低于25万元;

  监事会主席张晴女士:不低于15万元;

  董事俞礼海先生:不低于10万元;

  监事雷正新先生、杨新宇女士:不低于10万元;

  副总经理刘道斌先生、汪勇先生、陈舟宇先生、阮一恒先生:不低于10万元;

  财务负责人陈敏女士:不低于10万元;

  总工程师汪西华先生:不低于10万元;

  董事会秘书郭生辉先生:不低于10万元。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增持人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并及时依规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380 证券简称:科远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前中国经济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持续繁荣稳定的资本市场是促进经济调结构转方式和创新驱动发展的坚实后盾。面对资本市场近期的非理性波动,为了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年内不减持

  公司董事长刘国耀先生于2015年7月7日与江苏省 160 家上市公司董事长经共同商议发出《关于共同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的联合声明》,承诺如下:

  1、我们承诺在法律法规许可情况下,积极探索采取股份回购、主要股东增持等措施;支持上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手段,推动上市公司积极开展市值管理;承诺本人并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年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2、我们承诺诚信经营规范发展,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努力推动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为股东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3、我们承诺立足长远扎实做好实业发展,努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好改革机遇,发挥好资本市场功能,率先实现企业转型发展,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增持计划

  公司已于2015年7月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安排控股股东及管理层的股票增持事宜。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推动市值管理

  公司将在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努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市值管理,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展望未来,公司将以实际行动坚定股东信心,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092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出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近期证券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良好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了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研究决定,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努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投资者,以此奠定好证券市场的基石。

  二、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三、自2008年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且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及管理层一起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预案(其中: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认购人民币16.01亿元,管理层出资的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人民币5904万元,合计认购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80.58%),并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转让。以实际行动坚定广大投资者的信心,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四、公司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诚邀广大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共同见证企业发展,增强市场信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5-02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计划开展以下维护公司股价的活动,发挥公司应尽的义务:

  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孔祥军先生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6个月内,在公司股票价格低于2015年7月8日收盘价11.40元/股的情况下,累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竞价交易、二级市场、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孔祥军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等人员承诺年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三、近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减持公司任何股票,不存在违规减持行为。

  四、公司将继续做好生产经营各项工作,通过交易所互动平台、投资者现场调研等活动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5-06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针对近期证券市场出现的非理性下跌,基于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及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2015)18号]的文件精神,一致承诺:所有持有公司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从即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股权激励到期可解锁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上述承诺表明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念,坚持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879 股票简称:航天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5-033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公司董监高促进公司股价

  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申请停牌。并于2015年5月29日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事项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20),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股票目前仍处于停牌状态。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提振市场信心,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时代")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促进市场及公司股价稳定:

  一、公司股票复牌后,控股股东航天时代承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将采取有效措施增持本公司股票。

  二、控股股东航天时代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三、公司控股股东航天时代承诺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公司的发展,积极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程,提升公司业绩,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最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公司将继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的通知,宝钢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9日,宝钢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1,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7%。

  本次增持前,宝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128,825,2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717%,本次增持后,宝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130,265,2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726%。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宝钢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宝钢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5-063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响应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

  倡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向广大上市公司会员发出了关于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倡议书。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面对近期证券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强烈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捍卫公司市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现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公司将坚持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努力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投资者,以此奠定证券市场基石;

  二、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三、本公司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致承诺:自即日起六个月内(自2015年07月09日至2016年01月08日)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筹划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宜,并鼓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增持公司股份,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公司于2015年07月0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1、增持主体

  公司董事阮加春先生、徐万福先生、阮兴祥先生、赵国生先生,监事韩明娟女士,副总经理景浙湖先生。

  2、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

  3、增持方式

  增持人拟响应证监会【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4、增持金额

  上述董监高拟通过其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14000万元人民币。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增持人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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