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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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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参加数米基金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米基金”)协商一致,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数米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5年7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数米基金(包括数米基金淘宝店)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数米基金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数米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数米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数米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数米基金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数米基金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数米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5-03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当前资本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举措维护证券市场稳定: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截至本公告日前6个月未发生减持行为;后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18号文件的规定,承诺即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二、公司已于2015年5月13日起停牌筹划重大事项,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新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员工持股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三、公司加快在"军民并进"发展战略布局的步伐并取得决定性市场突破,在以红外为核心的综合光电系统产品及高端装备类等多型产品上形成独占性优势;在新兴民用产品领域,以核心元器件--红外焦平面探测器产业化为契机,大力拓展红外交通夜视、视频监控等行业领域,实现红外热像产品"消费品化"。公司将通过良好投资价值的构建,努力提升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四、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广大投资者建立良好、顺畅的沟通机制,坚定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

  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各项工作,最新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说明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707 股票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15-019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声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发布声明,声明内容如下:

  近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国有企业及控股上市公司的发展息息相关,为营造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发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作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二、中国电子承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采取回购、增持等措施,加大对股价严重偏离其价值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力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中国电子将继续采取资产重组、培育注资等方式,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

  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自2008年9月16日始,对旗下基金所持符合条件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管理人2008年9月16日的有关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等文件,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9日起,本管理人对旗下基金所持股票丽珠集团(000513)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管理人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

  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9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 "天科股份"(股票代码:600378)、 "爱尔眼科"(股票代码:300015)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行业指数")。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恢复交易并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40088380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15-032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通知,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计划在未来2个月内(自2015年7月9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计划在未来2个月内(自2015年7月9日起)投入3000万元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二、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所持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以及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9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爱尔眼科(股票代码:300015)、深圳机场(股票代码:000089)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该证券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免长话费)咨询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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