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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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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5-017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于2015年7月8日起临时停牌,并披露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6)。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本次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关于合作设立产业基金的框架协议,公司初步计划向该产业基金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本产业基金将重点投资体外诊断行业相关企业。

  因本次拟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因此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因本次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投资事项,并于本次股票停牌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情况。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0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控股股东唐志毅、唐永清、唐维君、唐柯君承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的股票。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将通过合理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100万元。同时,公司将积极探索股票回购、员工持股计划等市场措施,以实际行动维护上市公司信用体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以上增持计划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截至目前,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正常。我们承诺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切实提高企业发展质量,以真实良好业绩回报投资者,以此奠定好证券市场的基石。

  五、公司将强化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通过电话、实地调研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增进公司与各类投资者的了解和信任,共同见证企业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

  六、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15-43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7月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集团)通知,泸州老窖集团拟再次增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增持的情况

  1、增持方: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增持目的、方式:鉴于近期资本市场波动幅度较大,公司股票价格连续非理性下跌,已不能完全反映公司价值,为稳定股价,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出于对资本市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泸州老窖集团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的方式增持部分公司股票。

  3、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未来6个月内,用于增持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泸州老窖集团承诺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前,泸州老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合计持有公司53.97%的股权。 泸州老窖集团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五、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泸州老窖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5-035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田畴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田畴

  二、目前持股情况: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4.6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320,620股,占公司总股本2.85%,合计持有公司57.48%股份;

  三、增持目的及计划: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田畴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拟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公司股份的1%,即不少于2,000,000股;同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田畴先生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增持过程中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田畴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15-029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投资信心接连受挫,公司市值大幅缩水,面对当前形势,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关于股份锁定及稳定股价措施相关承诺。

  二、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四、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专注公司经营,提升公司业绩,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加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五、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5-088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7月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所有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上述人员郑重承诺:自本公告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公司在深耕现有主营业务的同时,将积极借助并购标的上海恒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深度协同效应,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公司对证券市场充满信心,公司将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对市场负责、对公司未来负责的态度,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5-47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4月9日开市时起停牌,经公司研究确认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自2015年5月21日开市时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2015年5月27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28日、6月4日、6月11日、6月18日、6月26日和7月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调查、审计等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且相关内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反馈完成前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5-031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宜后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详见2013年5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内容,本公司为紫江集团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7亿元,紫江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亿元,该担保的后续进展如下:

  公司为紫江集团向上海银行卢湾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2015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8日,利率为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3%。该项担保为原担保到期后的续保。

  截止目前,公司为紫江集团提供担保53,180万元,占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4.52%;紫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21,345.86 万元,为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8.55 亿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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