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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5-075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制定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方案: 一、具体方案 1、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监高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在每股不超过32元的范围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万股; 3、积极筹划并推进员工持股计划; 4、继续做好已经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5、继续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6、公司将通过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等各种方式向市场说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 二、 增持资金来源 上述人员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5-045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近期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出现短期大幅下跌的情况,广大市场投资主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损害,公司及管理层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林文华先生;公司董事徐利英女士;公司董事朱宝元先生;公司董事李科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程红先生(以下简称"董事及高管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1、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林文华先生;公司董事徐利英女士;公司董事朱宝元先生;公司董事李科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程红先生。 增持计划:上述董事及高管人员拟在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少于120万元,增持人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获得。 2、增持目的 上述董事及高管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 3、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本次增持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林文华先生;公司董事徐利英女士;公司董事朱宝元先生;公司董事李科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程红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控股股东澳洋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三、公司承诺立足长远扎实做好企业经营,努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好改革机遇,发挥好资本市场功能,全力推进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5-2019)》的实施,同时,顺应国家"互联网+"行动战略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推动公司业务互联网化发展,最终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四、公司承诺诚信经营规范发展,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努力推动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为股东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公司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保持充分的信心,也欢迎各类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加强彼此间的了解和信任,共同见证企业发展,以增强市场信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公司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以实际行动证明对中国经济、对上市公司的坚定信心,共同维护好资本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15临-033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增持尚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香港汇洋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洋公司")的通知,汇洋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有关精神,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汇洋公司 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为未来6个月(即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1月9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8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增持方式 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1、由于汇洋公司为境外企业,本次增持尚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所以存在不确定性。 2、汇洋公司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4、公司将继续关注汇洋公司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5-03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参与发起《浙江上市公司 董事长联合声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大幅波动,投资者产生了较大的投资损失。面对当前股市的非理性下跌,为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在龙先生积极响应浙江上市公司协会的倡议,联合浙江上市公司董事长作出如下声明: 一、我们坚持踏实做好企业、诚信经营、规范运作,持续推进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来回报股东、回报投资者。 二、我们承诺本人在今年年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回购、增持等措施,坚定对上市公司发展的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我们努力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加大现金分红力度,倡导资本市场价值投资理念,共同分享上市公司发展成果。 四、我们继续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展现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坚决支持中国经济、中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在龙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5-04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盾安环境,证券代码:002011)自2015年7月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盾安债,证券代码:112100)不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发布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 为打造企业多层次资本平台,开拓相关产业发展空间,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公司正在筹划控股子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有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工作,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公平,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盾安债,证券代码:112100)仍然继续交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2015-021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发行了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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