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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5-56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买入(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买入(增持)情况 1、买入(增持)目的: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买入(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入 3、买入(增持)人、买入(增持)时间及买入(增持)股份数量详见下表。 ■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人员承诺:本次买入(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买入(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5-57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近期A股市场非理性下跌,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及吉林证监局《关于辖区上市公司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如下: 一、认真接待投资者对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咨询 根据上半年经营情况,公司已于2015年7月8日发布《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7,000万元-18,00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0,637.42万元增长约59.81%-69.21%,呈同向上升趋势。下一步将就公司业绩情况及发展前景认真接待投资者的咨询。 二、把握公司经营业绩趋势,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市场形势和生产经营实际,可以判断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将持续稳定、向好。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获得强化,公司管理层及各控股企业对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充满信心。 三、公司控股股东全力支持公司发展 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配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将按照其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配公司2015年度配股方案中的全部可获配股票,同时承诺此次配股后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四、公司鼓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理性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发布《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2015年7月9日起的十个交易日内,从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票不少于7万股。同时承诺在买入计划实施期间及买入计划实施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继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和交流 公司将于2015年7月16日(星期四)下午1:00-3: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上召开网上投资者说明会,届时将主动介绍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全面、系统地回答投资者的提问。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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