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5-05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中任思龙先生、陈平先生、丁发晖先生、樊剑军先生及刘宏光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任思龙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40,000股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9日起至出质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陈平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40,000股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9日起至出质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丁发晖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80,000股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9日起至出质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樊剑军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80,000股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9日起至出质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刘宏光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30,000股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9日起至出质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思龙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1,095,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5%,本次质押股份2,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累计质押股份6,56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平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397,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本次质押股份2,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累计质押股份5,3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发晖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39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本次质押股份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累计质押股份3,0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剑军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397,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本次质押股份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累计质押股份3,73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宏光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39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本次质押股份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累计质押股份5,16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编号:临2015-033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五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5年7月3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7月10日以现场与通讯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再次申请延期复牌,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1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猛回避表决。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内容: 1、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4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5月11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201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二○一四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存在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正在筹划与关联方协商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重大事项,经与有关各方论证,该解决方案的有关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3)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初步方案为资产置换;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置入资产初步拟定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钢铁业务的相关资产或股权,置出资产初步拟定为本公司拥有的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51%股权及部分对关联方应收款项。 2、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工作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组织各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开展相应的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目前,上述各项工作尚在进行中。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15年5月9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11 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6月11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11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及时披露有关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3、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涉及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同时,交易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尚需进一步协商、论证,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复牌。 4、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公司股票预计复牌时间 公司将继续加快推进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 2015年7月1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猛回避表决。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5-068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接到公司董事长文开福、副董事长王宜明、监事会主席王崇德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姓名:董事长文开福、副董事长王宜明、监事会主席王崇德。 增持计划: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1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本次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的6个月内完成,文开福先生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王宜明先生和王崇德先生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2,100万元。 本次增持人持股情况如下: ■ 二、增持目的 为维护平稳的资本市场,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及未来价值的判断、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增持人自筹所得。 三、增持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文开福先生、王宜明先生、王崇德先生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时间:公司股票复牌起6个月内。 五、增持人承诺:所增持股票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 六、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 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 , 本次增持计划不违反 《公司法》 、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5-04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计划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河北以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医药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相君先生和吴瑞女士、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田书彦女士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鉴于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以岭医药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相君先生和吴瑞女士、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田书彦女士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以岭药业公司股票复牌后三个月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择机以适当价格用自筹资金增持以岭药业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5,252万元。 具体计划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以岭医药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相君先生和吴瑞女士,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田书彦女士,公司董事戴奉祥先生、郭双庚先生、赵韶华先生、王卫平先生,监事高学东先生、刘根武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王蔚女士、韩月芝女士、张秋莲女士、高秀强先生。 二、增持金额 ■ 三、增持资金来源 增持所需资金为各计划增持人自筹资金。 四、增持时间和承诺 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择机以适当价格用自筹资金增持以岭药业公司股份。同时,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以岭药业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承诺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持续规范诚信经营发展,努力稳步提升公司业绩;不断增强上市公司质量,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努力回报投资者;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通过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公司感谢全体投资者对公司一如既往的支持!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坚定维护中国资本市场稳定,努力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股份 编号:2015-067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特声明如下: 一、公司围绕互联网文化发展的战略目标不变,致力于打造基于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为核心的产业生态链。未来公司将加快推进整个战略布局,通过并购、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相关公司和上下游公司,以产业整合、并购重组、战略投资等方式,努力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价值。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核心员工对公司未来发展保持充分的信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祥彬自2010年公司上市以来,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多次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表达了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信心。2014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祥彬参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出资人民币26,192万元,以每股价格12.30元认购21,294,308股,已于2015年3月17日取得新增股份。 2015年,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共78人参与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24万元,价格17.12元/股,共计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2,584,112股,并锁定36个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一部分,目前中国证监会已受理了公司的材料申请,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将积极与中国证监会重组委沟通,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度。 三、公司将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探索股份回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鼓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积极增持公司股份,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四、公司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完整性和主动性,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投资决策依据。 五、公司将一如既往诚信经营、规范运作,踏实做好实业,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提升公司业绩和未来发展动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努力为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 特此公告。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并且按照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应当一致的原则,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5年7月10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活跃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估值结果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 ■ ■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15-043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部分董事、高管承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转型,公告如下: 1、公司虽然面临行业需求不旺主营业务形势严峻的不利形势,销售遇阻、应收账款高企,盈利能力下滑,但公司以建厂60周年为新起点,众志成城迎难而上,对主营业务积极盘活存量化解风险,对转型业务大力度推进实施,承诺踏实经营,改革和转型发展,夯实发展基础,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使公司股价反映公司经营实际,同时公司真诚邀请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支持、监督企业发展,实现价值投资。 2、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赵笃学先生自公司2010年12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上市至今4年多,曾未减持过公司股份且实施过增持,对公司发展始终持有信心,本人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至2016年7月10日继续不减持本公司股票(截止日前,赵笃学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127996686股,占注册资本的23.97%),并拟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继续参与增持,以实际行动维护上市公司信用体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并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条件具备时拟实施股份增持。在最近6个月内减持过公司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增持金额不低于最近6个月内减持金额的10%,为防止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拟增持高管可采用委托配偶或直系亲属账户等方式实施增持。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并承诺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4、公司将积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公司官网宣传等各种方式向市场说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方案,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0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