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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5-16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2015-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今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文件《深圳市国资委关于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发展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若干措施》原文如下: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营造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圳市国资委要求所出资企业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做负责任的股东,积极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应对: 一、在股票异常波动时期,市国资委不减持直接持有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各直管企业不减持所属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二、市国资委及各直管企业对股价严重偏离其合理价值的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票,择机予以增持。 三、继续支持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开拓创新,勇于探索,继续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要求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切实抓好日常生产经营,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五、督促所控股上市公司重视维护上市公司形象,加大与投资者的沟通力度,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和市场的认知,提振市场信心。 公司完全拥护市国资委的有关举措,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1、公司支持鼓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的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踏踏实实做好企业,通过强化公司品牌运作,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来回报股东、回报投资者。 3、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展现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4、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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