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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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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15-26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取以下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

  一、公司将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努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公司将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鼓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增持公司股份。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致承诺:自承诺之日起六个月内(从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上述承诺充分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信心。

  四、公司将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交易所 "互动易"平台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与投资者做好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5-037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国内股票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受此影响,本公司股价也出现大幅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积极响应并贯彻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精神,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特制定以下维护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

  1、公司控股股东和董监高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自即日起,若公司股票再出现非理性持续下跌的情形,公司将推动并实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3、加强公司经营和规范运作,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强股东对公司长期投资的吸引力。

  4、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5、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做好与投资者交流沟通等工作,树立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5-24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控股股东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公司鼓励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三、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争取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来回报股东、回报投资者。

  四、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动,加强投资者对万华化学的了解及持股信心。

  五、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5-03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南化工,证券代码:002226)自2015年7月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7月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事项正在筹划中。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5-055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林业")的通知,获悉山田林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2015年7月9日,山田林业与华福证券办理了500,000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5月20日。

  2、2015年7月9日,山田林业与华福证券办理了4,500,000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6月7日。

  山田林业本次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共5,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64%,占公司总股份的0.59%。

  截止本公告日,山田林业持有本公司304,061,2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35.88%,已累计冻结股份181,6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59.72%,占公司总股份的21.43 %。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2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核查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磊股份;证券代码:002647)自2015年6月5日开市起临时停牌。

  由于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之中,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5-56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2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且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以及各方仍在商谈该重大事项,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的按计划向前推进,但鉴于目前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不具备按规定披露并复牌的条件。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 2015-027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

  不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接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发来的函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中煤集团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中煤集团持有本公司7,605,207,608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57.36%。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焦作万方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关于回购股份进行股权激励的建议

  近期,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了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建议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票,数量不低于3000万股,不高于5000万股,所回购的股票全部作为库存股用于股权激励。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回购股份进行股权激励的实施方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焦作万方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5-044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积极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一、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遵守《中国证监会 18号公告》文件精神的要求,郑重承诺从即日起 6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公司将一如既往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勤勉尽责做好经营管理工作,提升公司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与投资者之间的真诚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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