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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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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昆百大A 公告编号:2015-061号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或"本公司")面对近期资本市场出现的非理性波动,为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也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何道峰先生、控股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下发的《云南证监局关于辖区上市公司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云证监【2015】111号)文件精神,拟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1、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除华夏西部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余持股5%以上的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均处于锁定期,锁定期自2015年4月24日起36个月。华夏西部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票;

  2、本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拟在公司股票复牌后尽快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买本公司股票,本次拟用于购买股票的资金总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上述所需资金由增持人自筹取得。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减持;

  3、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4、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坚定投资者信心;

  5、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充满信心,将以实际行动坚定贯彻《通知》精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诚信经营、规范发展,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6、本公司将坚决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坚定不移的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L5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共同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公司股东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共同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做出计划如下:

  1. 股东增持计划:

  公司2015年7月10日接到第二大股东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后,根据市场情况,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累计增持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股票,并承诺通过上述方式增持的股份在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2. 公司董事、核心团队增持计划:

  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董事兼总裁贺喜先生,核心团队成员杨宁先生、沈葵女士、李国平先生、李睿先生、张翅先生、赵博先生,拟自公司股票复牌后,根据市场情况,以自有资金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入公司股份,合计购入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公司将持续规范诚信经营发展,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4.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投资者咨询电话、互动易等平台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坚定投资者信心。

  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东及董监高、核心团队人员增持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5-16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 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以实际行动稳定投资者对公司的市场预期,坚定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如下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方案:

  一、控股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承诺

  自《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同时承诺拟在股价低于7.64元/股时通过合法合规的形式择机增持公司股票1000万股,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董事长不减持股份承诺

  公司董事长郑晓燕女士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公司将积极推进转型升级,立足长远,强化核心竞争力,扎实做好主业。并进一步发挥好资本市场功能,以稳定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四、公司承诺诚信经营规范发展,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努力推动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为股东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公司将坚决履行社会责任,坚定不移的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感谢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61 证券简称:安徽合力 公告编号:临2015-014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公司股价也出现了较大调整。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市场预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研究并与公司控股股东沟通后,拟采取如下稳定股价的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即日起 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二、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即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 同时,公司支持鼓励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时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为投资者传递信心。

  三、公司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与投资者的日常沟通,通过交易所互动平台、电话、现场接待等方式,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 四、我们承诺坚定守法、规范经营,努力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认真做好企业创新发展,努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盈利水平,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投资者;我们承诺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通过及时、准确、完整地信息披露,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投资决策依据。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15-24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同向下降

  预计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业绩比较具体情况:

  ■

  注: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后的股本613,364,368股计算,对应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也是按股本613,364,368股重新计算后数据。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公司水泥产品销价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导致报告期利润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 2015-050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期,股票市场出现了大幅的非理性波动,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基于对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一、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将严格落实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在股票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属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二、目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鼓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前述人员买卖股票需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四、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专注公司经营,努力提升公司业绩,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加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五、通过投资者电话和"互动易"平台,耐心、认真回答投资者提问,并将择机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稳定证券市场的各种方式和措施向投资者进行说明,并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南风化工 公告编号:2015-23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 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主要是营业收入同比下滑,日化产品销量同比下降,虽然部分化工产品销量增加,但其销售价格同比下跌。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具体数据将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7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维护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将严格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的要求,承诺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并积极研究和探讨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行性,依法依规维护公司的股价稳定。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票,同时,公司鼓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前述人员买卖股票需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在法律法规许可情况下,积极探索股份回购、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推动公司积极开展市值管理,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四、诚信经营,规范发展,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努力推动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为股东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五、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继续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维护好公司的市场形象,提振投资者信心。

  六、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管理团队稳定。公司将立足长远扎实做好实业发展,努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以较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5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持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国内股票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尽快恢复健康平稳状态,同时基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遵守《中国证监会18号公告》文件精神的要求,郑重承诺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若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持续低迷,公司将建议和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管增持本公司股份。

  二、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电话、实际调研等各种方式,增进与投资者之间的真诚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公司将积极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定期开展现场投资者说明会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公司发展方向,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

  公司继续看好中国资本市场及本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5-033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立足长远扎实做好公司规划发展和市场经营,努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好改革机遇,发挥好资本市场功能,实现企业转型发展,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二、公司控股股东云南轻纺集团有限公司自2006年公司上市以来,从未减持公司股份,表达了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信心,同时,2015年7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云南轻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2015年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公司非公开发行对象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自愿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由36个月延长至60个月,体现了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四、在法律法规许可情况下,鼓励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员工在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择机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

  五、在法律法规许可情况下,积极探索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推动公司积极开展市值管理,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六、诚信经营,规范发展,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努力推动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为股东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投资者咨询电话、交易所互动平台等方式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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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切实维护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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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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