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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15-21 债券代码:112032,112033 债券简称:11柳工01,11柳工0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1柳工01”和“11柳工02”2015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2011年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7月20日支付2014年7月20至2015年7月19日期间的利息5.40元(含税)/张。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17日,凡在2015年7月17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5年7月17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1年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品种一为3+2年期品种,简称为"11柳工01";品种二为5+2年期品种,简称"11柳工02"。 3、债券代码:品种一为112032,品种二为112033。 4、发行总额:品种一为3亿元,品种二为17亿元,其中品种一回售后剩余额度为1.37亿元。 5、债券期限: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品种二为7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品种一为5.40%,品种二为5.85%。 7、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11年7月20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7月20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7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4年每年的7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7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7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信用评级情况: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 10、担保情况: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1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2011年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1、品种一票面利率为5.40%。每手面值1,000元的"11柳工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4.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3.2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8.60元。 2、品种二票面利率为5.85%。每手面值1,000元的"11柳工02"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8.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6.8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2.65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5年7月17日。 2、除息日:2015年7月20日。 3、付息日:2015年7月20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17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1柳工01"和"11柳工02"债券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精神,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太路1号 联系人:向小姐 电话:0772-3887266 传真:0772-3887266 邮编:545007 八、相关机构 1、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 联系人:付英 电话:010-66229000 传真:010-66578961 邮编:100033 2、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赖兴文 邮编:518031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15-032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 2015年6月中旬以来,我国资本市场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非理性剧烈下跌,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价也同步大幅下跌。 资本市场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平台,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国家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措施。在中国经济日趋向好的背景下,我们坚信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前景一片光明,并且发展将日趋稳健,广大投资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公司一贯尊重证券市场基本规律,坚持股票内在价值维护和提升。我们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持有坚定信心,并制订了长远发展战略规划。为了稳定公司股价,加强市值管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积极联系控股股东,决定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投资者利益: 1、坚定发展壮大主业,提高公司股票价值中枢。在煤炭行业持续低迷的背景下,公司将积极拓展营销渠道,稳定煤炭售价,同时加大成本管控,稳定公司经营业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 2、坚定煤电化一体化新型能源企业发展目标,积极布局产业链延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快白银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力争项目两台机组分别于今年7月和10月点火试运转,魏家地矿300万吨扩能改造项目年内建成达产。在发电和煤化工领域拓展布局,积极调研论证,争取在年内取得重大进展。 3、控股股东主动承诺 6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重承诺自本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 4、控股股东承诺采取积极措施维护资本市场稳定。2015年7月8日,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省属企业就维护资本市场稳定集体承诺:一是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二是加大对股价严重偏离其价值的省属控股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力度,努力保持上市公司股价稳定;三是继续采取资产重组、培育注资等方式,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5、鼓励公司员工和相关利益人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积极号召公司董事、高管和中层以上员工通过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同时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允许的范围内,为员工购买公司股份提供便利。倡议公司员工亲友、公司上下游业务合作伙伴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 近期各级证券监管机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等就维护稳定资本市场做出了系列全新举措和广泛倡议,公司将从证券提供者的角度全方位予以积极回应,在积极研判有关政策、规则,和履行必要内部决策程序,规范运作的前提下,不排除采取进一步措施,与投资者共同努力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为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15-039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捍卫公司市值,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潍坊高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本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偏离合理价值时,增持不超过4000,000股公司股票,必要时将继续增持并按程序进行备案。 二、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即日起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 三、公司支持鼓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的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四、公司将继续努力经营公司生产业务,积极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保持公司快速发展的势头。 生产业务方面,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踏踏实实做好企业,通过强化公司品牌运作,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公司业绩。 重大资产重组方面,公司将尽力加快公司资产重组步伐,通过内生式发展和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公司将努力实现"成为世界一流的电声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核心战略目标,以公司的快速发展回报资本市场及投资者,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展现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公司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并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公司"投资者热线"、公司官网和邮箱、召开投资者见面会或者电话会、邀请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通过让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坚定投资者持股信心。 六、公司将积极研究并采用其他任何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且为公司目前情况所允许的方式,全力维护公司市值稳定。 2015年7月9日,山东上市公司协会发出《山东上市公司关于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联合声明》;山东证监局亦于7月9日下发了《关于组织辖区上市公司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通知》,公司将以此为本阶段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行动准则,坚决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坚定不移地与每一个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共同努力,继续奋斗,打赢"中国价值保卫战",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15-39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面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下跌,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司已于2015年7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控股")发来的通知,基于对海峡股份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港航控股将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由于海峡股份股票目前处于停牌状态,计划自海峡股份股票复牌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港航控股承诺在增持期间、增持完毕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港航控股上述增持计划公司已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8)。 二、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处于停牌期间,所筹划收购航运、港口、供应链管理等资产标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将围绕"一体两翼"的战略方针,积极努力地推动事项进展,从而推动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健增长。公司将会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展现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四、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将继续坚持规范运作,专注公司经营,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公司业绩,增加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7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维护股价稳定工作的通知》(海南证监局[2015]19号)的相关要求,由于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为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即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且积极支持公司做大做强,未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等情况,择机增持公司股票。 二、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仍在进行中,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7日起停牌至今。后续,公司将密切跟进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四、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专注公司经营,努力提升公司业绩,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加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五、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向投资者说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方案,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稳定投资者信心。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坚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传递股市正能量。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7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日前收到控股股东谢保军先生办理股权解除质押的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谢保军先生于2011年3月29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0股,共计21,000,000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额的7.78%)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2011年4月7日公司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合同的约定,谢保军先生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的股份在公司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所转增的股份自动予以质押(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此次质押股份数额为42,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0股,合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额的7.78%)。 2013年11月5日,上述质押股份中的2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详情见公司2013年11月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编号为2013073号公告) 2015年4月23日,公司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根据合同的约定,谢保军先生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的股份在公司实施配股方案后所配售的股份自动予以质押(公司实施配股方案后此次质押股份数额为28,6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6,000,000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10%)。 2015年7月3日,上述未解押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目前,谢保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3,951,56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4.98%,其中已质押股份数额为191,75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7.49%。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8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相关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的非理性波动,使投资者利益受损,上市公司市值大幅缩水。基于对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稳定市场预期,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坚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将采取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继续秉承诚信经营、规范发展的经营理念,不断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全体投资者;预计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50%-300%。 2、公司将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发行筹备工作,实现股东、员工及公司利益相结合,提升企业凝聚力。本次发行数量为4,095.30万股,其中公司八名高管合计认购425万股;目前公司已取得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也将积极推进该项目于近期实施完毕。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A股股东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1月10日)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5、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展现给投资者一个透明度高、治理可信赖、业绩可期待、充满健康活力和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5-039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具体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董事长王振滔先生拟出资2,000万元在未来6个月内从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 三、公司支持鼓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督促上述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扎实做好实业,继续推进公司转型升级,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和盈利水平,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加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五、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通过电话、网络、实地调研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5-05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面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市场尽快恢复健康平稳状态,本公司作出如下声明: 一、公司将诚信经营、规范运作,持续推进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来回报股东、回报投资者。 二、公司将努力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倡导资本市场价值投资理念,共同分享上市公司发展成果。 三、公司将继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平台、现场调研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后实施,完善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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