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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5-048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方案:

  一、具体方案

  1、根据证监会公告[2015]18号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每股不低于5元的价格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低于200万股。

  3、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在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4、继续做好已经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踏踏实实做好企业,通过实施"四三三"发展战略,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来回报股东、回报广大投资者。

  6、公司将通过投资者互动平台向市场说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增进交流与互信,展现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增持资金来源

  上述人员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并承诺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10日起,本公司以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下列基金持有的相关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

  ■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5-4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2015年7月9日下发的《关于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5]21号)文件,同时结合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

  一、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新股份")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3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低于2015年7月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8.15元/股),则增持总价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司股票。

  二、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3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低于2015年7月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8.15元/股),则合计购买或增持总价不低于5000万元的公司股票,其中公司董事长伍跃时先生个人购买股票总价不低于1000万元。

  三、为了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结合,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经公司有权机构批准后,公司未来3年内拟每年拿出1000万元补贴核心员工购买公司股票,其中公司补贴每位核心员工购买公司股票的总额不超过其购买金额的50%,所购股票应锁定3年,具体核心员工名单、补贴额度及具体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四、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适时发布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五、公司将坚持规范诚信经营,通过产业升级、营销创新、加大科研投入、外延和内生增长相结合等方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给予公司投资者稳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欢迎所有投资者通过电话、互动易、实地来访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确保所有投资者的质询均能得到耐心、全面、细致的解答;公司还将通过加强与投资者交流沟通和信息披露工作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与投资者的交流与互信,为投资者树立透明、负责任的上市公司形象。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

  “景峰医药、科华生物、济川药业、泰禾集团”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鉴于“景峰医药”(股票代码:000908)、科华生物(股票代码:002022)、济川药业(股票代码:600566)、泰禾集团(股票代码:000732)股票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有关规定,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确保本公司持有该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经与基金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1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景峰医药、科华生物、济川药业、泰禾集团”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5-056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

  如果公司股票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内下跌超过30%, 公司支持鼓励控股股东及公司董监高人员(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通过增持公司股份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以不低于从公司获得的2014年分配的股票现金红利的50%增持公司股份;

  2、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人员以不低于从公司获得的2014年分配的股票现金红利的50%增持公司股份,不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人员以不低于2014年从公司所获薪酬的50%增持公司股份;

  3、半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半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半年后如需减持须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4、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坚定投资者信心。

  1、公司诚邀各类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增进彼此间了解和信任,共同见证企业发展,以增强市场信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

  2、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说明公司维护股票价格的具体方案,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来前景的讨论与分析,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15-023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大幅波动,为促进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6个月内及未来本公司股价异动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A股和H股)。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6个月内及未来本公司股价异动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A股和H股)。

  三、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择机启动对本公司股份(包括A股和H股)的增持计划。

  四、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将积极探索、推进股权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所持丽珠集团等股票估值

  调整的公告

  鉴于丽珠集团(000513)、汉麻产业(002036)、海康威视(002415)、易尚展示(002751)、全通教育(300359)等股票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协调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10日起对公司旗下产品持有的丽珠集团(000513)、汉麻产业(002036)、海康威视(002415)、易尚展示(002751)、全通教育(300359)等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所持美克家居等股票估值

  调整的公告

  鉴于美克家居(600337)、深圳机场(000089)、明牌珠宝(002574)等股票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协调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9日起对公司旗下产品持有的美克家居(600337)、深圳机场(000089)、明牌珠宝(002574)等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54 股票简称:春兰股份 编号:临2015-011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为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及大股东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春兰(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州春兰销售公司、第二大股东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公司支持、鼓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三、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诚信经营,并通过强化品牌运作,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强内部管理,挖掘资产潜力,不断提升公司业绩。

  四、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同时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与投资者的交流与互信。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56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具体如下:

  1、公司于 2015 年 7 月8 日接到公司董事长、总裁宋尚龙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董事长、总裁宋尚龙先生拟出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于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公告详见2015年7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为股东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依据。

  3、公司将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积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1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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