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7月11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5-04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股份转让及授予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动控制技术公司”)施行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股份转让及授予有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股份转让及授予的公告》。自动控制技术公司近期完成上述授予事宜,并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股东出资变更情况,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自动控制技术公司70%股权比例。

  同时,为进一步增强自动控制技术公司的整体实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及自动控制技术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越璇、陈勤瑛同意向自动控制技术公司溢价增资1000万元,其中,333.34万元计入自动控制技术公司注册资本(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认缴300万元,越璇、陈勤瑛各认缴16.67万元),剩余666.66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认缴600万元,越璇、陈勤瑛各认缴33.33万元)。自动控制技术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333.3332万元,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自动控制技术公司75%股权比例。该事项所涉金额为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近日,自动控制技术公司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及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

  ■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深圳市英威腾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技术公司”)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宛大为、薛博向交通技术公司溢价增资,其中宛大为以现金1200.6万元认缴交通技术公司435万元出资,薛博以现金731.4万元认缴交通技术公司265万元出资,增资完成后,交通技术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至8700万元,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交通技术公司52.4138%股权比例。该事项所涉金额为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近日,交通技术公司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及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5-05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和系统性风险,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增持公司股份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发布了《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控制的企业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于近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公司股份,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1.03亿元。同时,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推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增持"、"公司回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工作,以切实维护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三、从即日起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强化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通过电话、投资者互动交流平台、实地调研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增进彼此间了解和信任,共同见证企业发展,让投资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

  五、公司将一如既往踏踏实实、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切实提高企业发展质量。抵御风险的能力来自于企业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公司将积极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为投资者谋求更大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5-43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公司股票价格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跌,截至2015年7月8日,连续十个交易日跌幅超过3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稳定公司股价、稳定投资者对公司的预期,公司管理层于2015年7月8日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制定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

  作为军工上市公司,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公司将积极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18号、〔2015〕51号公告通知的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市场信心,展现良好的企业形象。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已公告将积极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2015年7月9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已购买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

  公司业务主管单位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所属相关单位计划在合理合规的条件下,择机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长积极响应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带头购买公司股份且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总经理及其他董监高人员有意愿在公司股价深幅调整期间积极购买公司股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广大员工在价值投资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择机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业务主管单位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购买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

  公司将全力采取各种方式维护公司市值,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日常经营工作,不断规范治理,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坚持现金分红政策,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全力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采取现场交流、电话沟通、邮件回复、接待投资者调研等多种方式解答投资者咨询和疑问,介绍公司所从事产业发展现状与发展规划,做好投资者关系工作。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促进资本市场和谐发展。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5-019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5年7月11日起)适时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并同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支持鼓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三、公司将积极推进重大事项的进展工作,加快转型升级,立足长远,扎实做好实业,强化核心竞争力,发挥好资本市场功能,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四、公司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0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1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联合声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投资者信心接连受挫,上市公司市值大幅缩水,面对当前形势,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声明如下:

  一、我们坚持踏实做好企业、诚信经营、规范运作,持续推进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来回报股东、回报投资者。

  二、从即日起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同时鼓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的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坚定对上市公司发展的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我们努力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加大现金分红力度,倡导资本市场价值投资理念,共同分享上市公司发展成果。

  四、我们继续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展现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坚决支持中国经济、中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15-052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投资者信心接连受挫,上市公司市值大幅缩水,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声明如下:

  1、在资本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2、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鼓励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择机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并继续以诚信、勤勉、务实的工作态度,促进企业长期稳健发展。

  3、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电话、实地调研等各种形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坚定投资者信心。

  4、本公司将一如既往诚信经营、规范运作,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将持续做好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积极开拓市场,积极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从而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ST华赛 公告编号:2015-60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规范运作,切实抓好日常经营,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适时增持累计市值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司股票,并承诺自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

  3、公司将继续重视维护良好的市场形象,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坚定投资者信心。

  公司将通过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公司"投资者热线"、公司官网和邮箱、邀请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让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坚定投资者持股信心。

  4、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和市场的认知,提振市场信心。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4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故 事
   第A007版:股 吧
   第A008版:财苑社区
   第A009版:数 据
   第A010版:行 情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达到20%的提示性公告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1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