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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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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 (临)2015-042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通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以个人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

  其中,何灵敏、黄永平增持公司股份系2015年7月9日从二级市场买入,芦德宝增持公司股份系2015年7月10日从二级市场买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二、本次增持的目的

  本次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以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由个人做出的决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5-029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接到董事兼财务总监刘春玲女士和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永久先生的书面通知,二人于2015年7月9日使用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个人名义增持本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情况:

  ■

  2、增持目的: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刘春玲女士和张永久先生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刘春玲女士和张永久先生增持公司股票,可以有效将其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4、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前述人员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的可能,同时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公司将继续关注前述人员的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股票代码:600321 编号:2015-023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公司股价也出现了异动。为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息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1、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国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栋集团")承诺:其于2015年3月12日通过非公开发行认购的32,967万股公司股份,自该部分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同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12个月内,国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358,060,570股无限售流通股不减持。

  2、公司鼓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3、公司将一如既往,踏踏实实、诚信经营、规范运作,积极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积极回报投资者。

  4、积极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诚邀各类投资者走进公司,了解公司,共同见证公司发展,增进对公司的认知。

  5、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5-030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近期证券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晓萍女士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公司的发展,坚定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积极响应和执行中国证监会和上市公司协会倡议和要求。

  二、公司支持和鼓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的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三、公司将继续规范运作,踏踏实实做好企业,在不断提升公司主营业绩的同时,积极探索新业务,用实实在在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投资者。

  四、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沟通,为股东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五、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本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5〕042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近期证券市场的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胜军、郭伯春、刘毅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胜军、郭伯春、刘毅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上市公司信用体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胜军、郭伯春、刘毅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的六个月内,计划择机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不少于其2015年上半年累计减持股票金额的10%。

  三、努力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程,为投资者谋求更大的投资回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继续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处理好公司经营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五、坚持规范运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与投资者加强交流与互信。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5-04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举措及召开投资者沟通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面对近期证券市场的波动,为了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 促进市场尽快恢复健康平稳状态,维护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拟实施如下维护稳定股价举措:

  一、自本公告发布日起六个月内,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减持所持本公司股票。

  二、本公司将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鼓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积极增持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股价稳定。

  三、本公司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主动及时披露信息,稳定投资者预期,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公司已于7月7日刊登了半年度业绩预盈公告(临2015-040)。

  四、本公司将继续坚持诚信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经营质量,以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由于公司股票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累计跌幅超过30%,公司拟于2015年7月15日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 http://sns.sseinfo.com )召开投资者沟通会,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将出席会议,介绍维护公司股票价格稳定方案、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36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在江苏金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4,080万元,占注册资本51%,江苏中高煤矿机械有限公司以实物出资3,920万元,占注册资本49%。具体内容见2015年6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创力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近日,经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注册号:320831000084709

  名 称:江苏创力铸锻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理士大道77号

  法定代表人:刘毅

  注册资本:8,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09日

  营业期限:2015年07月09日至******

  经营范围:铸钢件、锻件、矿山机械及配件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 :600651 证券简称 :飞乐音响 编号:临2015-055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2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并适时考虑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以维护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承诺将与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同步增持。

  三、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鼓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维护公司股价,以增强投资者信心。

  同时,公司正在积极制定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方案,将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方案,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四、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加快发展照明应用产品和市场开拓,积极开拓自主品牌,扩大生产规模并加强管理,力争成为中国一流的照明企业。公司将围绕新一轮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用业绩回报股东、回报投资者。

  五、公司将强化信息披露,通过电话、上证E互动等形式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增进彼此了解和信任,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与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的增长前景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潜力,将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池化工 公告编号:2015-028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期证券市场发生异常波动,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市场尽快恢复健康平稳状态,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市场情况:

  一、控股股东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承诺: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积极与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沟通,研究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包括且不限于大股东增持、回购股票、董监高增持、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

  三、公司将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现状,提升业绩,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四、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主动性,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五、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坚定投资者信心。公司维护股价稳定的措施也将同时披露于"互动易",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对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措施进行说明,并做好每日投资者提问的回复工作。同时欢迎广大投资者走进公司,共同见证公司发展,展现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15-027号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持公司股份5%以上的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控股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第二大股东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第三大股东遂宁金源科技发展公司在2015年至今没有减持过本公司股份,并承诺:自即日起6个月之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根据二级市场情况,积极考虑择机增持事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即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

  三、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将支持大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加强股票市值管理,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

  四、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专注经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业绩,为投资者谋求更大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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