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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2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通知,因其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停牌。 经与广厦控股进一步核实,控股股东拟将其持有的浙江青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青传媒")80%的股权置入上市公司。公司管理层与控股股东及浙青传媒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反复探讨和论证,充分了解了该项资产的经营情况,并对其三年一期财务报表进行了分析。浙青传媒是广厦控股旗下以《青年时报》为核心,涵盖报刊出版发行、全媒体(报刊、广电和互联网)制作代理、互联网和手机运营、校园分众媒体、快餐等业务的大型区域性媒体集团。但由于纸媒业务近年来受行业影响经营状况不佳;新媒体业务又尚处于培育阶段,其未来盈利能力、业务规模等均存在不确定性。虽然其符合上市公司文化传媒领域的发展方向,但由于与公司现有影视业务关联度不大,且该项资产目前经营上不确定性因素较大、财务上尚未盈利,暂不符合上市公司利润要求,因此公司认为,目前收购该资产的条件尚不成熟,决定放弃该项资产收购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3日起复牌。 基于对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自身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从即日起一个月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少于100万股。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现有资产的经营、整合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并积极推动转型发展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以上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2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稳公司股价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非理性下跌,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基于对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自身价值的认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共同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即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二、基于对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自身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从即日起一个月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少于100万股; 三、公司将一如既往加强规范运作,持续推进转型发展工作,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电话、e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开展交流,增进交流与互信; 四、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与广大投资者一起,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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