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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5-069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合力泰,股票代码:002217)自 2015 年 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为了实现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合力泰”)的发展战略,从继续完善公司生态产业链考虑,拟以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为投资主体,对OKUBO KOREA CO.,LTD.增资约1,160万元(以最总审计数为准),增资完成后江西合力泰持有OKUBO KOREA CO.,LTD. 33%的股权,同时江西合力泰和OKUBO KOREA CO.,LTD.共同出资60万元在国内设立公司,江西合力泰出资36万元,OKUBO KOREA CO.,LTD.出资24万元,利用双方的优势开发生产车载显示触控产品,开拓中国和海外的车载显示触控市场,后续视合作情况逐步展开合作。 江西合力泰与OKUBO KOREA CO.,LTD.无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江西合力泰已于2015年7月10日和OKUBO KOREA CO.,LTD.签订了《投资意向书》。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1、名称: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业园区 董事:文开福、金波、陈贵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23,100万元 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触摸屏、摄像头及其周边衍生产品(含模块、主板、方案、背光、外壳、电子元器件)、智能控制系统产品、智能穿戴设备、家电控制设备及配件、工业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等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研发和以上相关业务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CHUN, SANG CHUL 护照号:M73111276 CHUN, SANG CHUL持有OKUBO KOREA CO.,LTD.50%的股权,为OKUBO KOREA CO.,LTD.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标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OKUBO KOREA CO.,LTD. 住所:韩国忠青北道忠州市龙滩面 755番地 法定代表人:CHUN, SANG CHUL 注册资本: 15亿韩元 经营范围:生产车载电子液晶显示屏产品及塑料LCD技术开发 主要财务状况:2014 年 12 月 31 日,OKUBO KOREA CO.,LTD.资产总额7,532,846,735韩元,负债总额5,697,218,320韩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835,628,415韩元(以上数据未经中国会计师审计)。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利用双方的优势开发生产车载显示触控产品,开拓中国和海外的车载显示触控市场,进一步完善公司生态产业链。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江西合力泰自有资金。由于未来市场可能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合作,公司将进入新的车载显示触控市场,对公司开拓中国和海外的车载显示触控市场,进一步深化公司在智能车载电子和车联网领域的产业链垂直整合。本次出资由江西合力泰以自有资金投入,约占OKUBO KOREA CO.,LTD. 33%的股权。本次出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关于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调整估值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10日起,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开放式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中兴通讯"(股票代码:000063)启用指数收益法估值。 待"中兴通讯"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westlead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7-818或021-38572666了解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2015-024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由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7日起停牌。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昂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前期初步调研基础上,于2015年7月6日向马来西亚正典燕窝有限公司发出股权收购要约,投资标的涉及人民币1亿元,公司设想取得该公司的控股权。停牌期间,双方就股权收购事宜进行了谈判。7月9日,马来西亚正典燕窝有限公司正式回复不接受控股,双方就控股事宜未达成一致。公司决定终止本轮谈判,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积极寻求其他合作方式或其他合作伙伴。 经本公司申请,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5 - 032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7月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通知,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5]66号)的有关精神,阳光集团郑重声明: 一、阳光集团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上述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阳光集团拟通过合法合规的形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三、阳光集团将一如既往的依法支持公司的经营工作,帮助公司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回报投资者。 本公司将继续协调包括控股股东在内的各方采取一切积极措施维护股价稳定,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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