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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83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横琴莱茵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基金”)与浙江万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航信息”)及其股东方签订了《关于浙江万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框架协议》,莱茵基金发起设立珠海致胜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致胜基金”)并依法对万航信息进行增资,获得万航信息35%股权,同时协议约定在万航信息完成其业绩承诺的前提条件下,莱茵置业有权以适当方式进一步收购万航信息其他股东方持有的不少于 25%的股权,同时一并收购致胜基金所持有的35%万航信息股权,以达到控股地位。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1、工商变更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万航信息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致胜基金已取得万航信息35%股权。

  2、产品进展情况

  万航信息打造的体育互联网商务平台——“运动世界”APP已完成迭代更新,后续升级版本正在加速开发中。

  3、场馆签约进展情况

  根据协议约定,万航信息积极推进体育场馆合作协议签署工作,截至6月30日,万航信息公司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主要城市签署各类排他性体育场馆超过600家。

  三、备查文件

  万航信息工商档案。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5-05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响应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倡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面对近期资本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市场尽快恢复健康平稳状态,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一、公司已采取的维护股价稳定的措施

  1、2015年7月7日,公司与深圳市97家上市公司联合发出《深圳市上市公司关于共同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的倡议》,表示将以实际行动坚定股东信心,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详见《中国证券报》2015年7月8日(第6371期)头版刊出的"深圳市上市公司关于共同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的倡议"。

  2、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曹杰先生和黄汕敏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73万元,详见公司2015年7月9日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

  3、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实现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机统一,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15年6月审议通过并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15年7月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兴全睿众飞马国际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508.32万股,成交金额合计12,935万元。

  二、公司未来维护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

  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积极推动并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股价稳定:

  1、公司将诚信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2、由于公司目前正在筹划购买环保行业的资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3日开市起停牌。目前,公司正在对该项目进行相关调研工作,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复牌。公司将积极推进此次购买资产后续事项,争取早日完成。本次购买资产成功后公司将可进入新的产业行业,同时公司将继续发展现主营的供应链管理业务,实现双主业发展,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奠定更加厚实基础。

  3、公司将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努力推动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为股东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4、公司将认真落实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倡导资本市场价值投资理念,增强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5、公司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电话、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积极沟通,说明公司维护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坚定投资者信心。

  6、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致承诺:自承诺之日起六个月内(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不减持公司股份。上述承诺充分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良好发展持有的信心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传递股市正能量的信心和决心。

  7、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探索股份回购,大股东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有效开展市值管理。

  我们将会与投资者携手面对资本市场暂时的困难,以实际行动坚定股东信心,积极维护好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稳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5-03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新"或"公司")、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1、公司大股东(5%以上股东)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胡长清先生承诺从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承诺从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恒大高新股份;

  3、公司正在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目前股票处于停牌期间,待相关事项完成后予以复牌,如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拟在复牌后择机购买本公司股票,公司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并积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和投资者咨询专线等多种方式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和分析,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价值投资的信心。

  5、继续完善公司的治理,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培育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实在在地做好公司各项工作;公司将一如既往诚信经营、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提高公司投资价值回报投资者,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5-07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针对近期证券市场出现的非理性下跌,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应对市场情况,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公司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及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

  二、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公司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分别通过下属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增加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清华控股直接及通过其控股子公司间接合计持股比例将由32.62%增加至64.66%。同时,公司已公布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监事(不包括外部董事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参加了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员工持股计划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三、公司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将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为目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择机增持公司股票。

  四、公司将持续推进公司"云服务"战略的实施,持续巩固并提升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加强股东回报,增加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五、公司将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等方式向市场说明维护股价稳定的方案,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增进交流与互信,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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