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15—030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资产收购意向书》及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远东传动,证券代码:002406)将于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风险提示: 1、 本次《资产收购意向书》的签署,旨在表达各方对资产转让和收购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本次资产收购事项尚需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交易双方将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协商洽谈资产转让的具体事宜,并存在最终结果与意向书存在差异的可能。因此,本次收购最终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收购方案部分条款存在调整的可能。 2、上述签订的《资产收购意向书》,属于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最终付诸实施与否、以及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事态进展,在进一步协商后,决定是否签署正式协议。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本次资产收购。 4、本次资产收购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意向书签署概况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东公司”)与许昌远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博机械”)于2015年7月10日在河南许昌签署《资产收购意向书》。 远东公司拟以现金收购远博机械的部分经营性资产,用以延长公司自身产业链。 本意向书签署后,远博机械承诺,在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180日内不与远东公司以外的其他主体洽谈出售资产、增资入股或股权转让事宜。若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180日内协议双方未能正式签署相应的《资产收购协议》,且协议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批准延长谈判期限,或在上述180日的期限内双方书面批准终止谈判,则本协议承诺失效。 收购价格为双方认可的经评估后的拟收购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机构由双方共同委托。认购价款的支付以正式签署的《资产收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企业名称:许昌远博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繁荣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韩会杰 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传动轴专用厚壁钢管的生产、销售;汽车配件销售。主营业务为传动轴专用厚壁钢管以及精密铸钢件的生产与销售。 三、资产收购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收购标的 远博机械是专业生产传动轴用钢管及精密铸钢件的厂家,具备有先进的生产线、宽敞的厂房、土地等。 本次收购的标的为远博机械部分经营性资产。远东公司拟收购远博机械的部分经营性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与经营相关的资产。 远博机械承诺转让给远东公司的资产不存在产权、抵押、质押、担保以及未决法律诉讼等情况,远东公司收购远博机械相关资产后,若发生收购的资产存在产权、抵押、质押、担保以及未决法律诉讼等情况,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远博机械承担。 2、收购价格和方式 远东公司拟以现金收购远博机械的部分经营性资产。收购价格为双方认可的经评估后的拟收购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机构由双方共同委托。认购价款的支付以正式签署的《资产收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四、本次资产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远东公司拟通过上述资产收购,更好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延长公司产品产业链,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建立低碳、绿色、环保、经济型的、现代化的企业,使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与许昌远博机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收购意向书》。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07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及公司业绩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我国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为进一步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7月8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文件精神,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积极应对,将进一步采取如下措施,以共同维护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015年7月10日公司对在二级市场融资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进行专项统计。根据统计结果,因为前期股价波动巨大,最低跌至5.41元,有部分融资持有者的平仓线在4.5元至5.4元之间,为稳定市场,防止公司股票再次出现非理性抛售,经充分考虑协商,公司控股股东牵头推出以下稳定市场方案: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股票持有者,在两个月内一旦触及强制平仓线,可以将所持公司股票由公司控股股东牵头的联合投资体溢价进行大宗交易。 一、 交易对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本公司股票30万股以上的证券公司融资信用担保户、基金及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信托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 2、强制平仓线在4.5元至5.4元之间,并触及强制平仓线; 3、已于2015年7月10日在公司进行登记。 二、 交易方式 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单笔需在30万股或人民币200万元以上。 三、交易价格 强制平仓线上浮10%。 四、 联合投资体情况 联合投资体由公司主要股东、高管、战略投资伙伴组成,出资总额为12.4亿元,明细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所成立的鹏华资产盛屯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总金额为人民4.5亿元(承诺交易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 2、公司第二股东刘全恕先生所成立的鹏华资产盛屯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总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 (承诺交易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3、公司董事长陈东牵头公司高管设立资管计划总金额为6000万元,资管计划正在设立过程中,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交易后按照相关规定锁定股份); 4、其他战略投资者: (1)睿金-汇赢通10号第3期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3亿元(承诺交易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 (2)西部信托﹒稳健人生结构化1期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承诺交易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 (3)华润信托﹒润金1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承诺交易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 (4)中铁宝盈恒盛6号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承诺交易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 五、 有效期 自公告日起两个月之内。 六、 操作流程 请符合上述第三条所列条件的股票持有者在交易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通过下面方式(电话、短信、邮件)与公司取得联系,在明确出售意向后,联合投资体将于当天收市后通过大宗交易完成收购。 联系电话:0592-5891697,0592-5891667,15392033386 联系人:俞燕梅、林泽剑 电子邮箱:zouyp@600711.com 同时,公司提出2015年业绩目标,201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增幅不低于50%。若上述目标没有实现,不足部分将由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负责补偿96%、公司董事长陈东先生补偿3%、公司总裁应海珍女士补偿1%。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公司全体投资者对公司的一如既往的支持!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15-037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因筹划与同行业企业的重大合作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与同行业企业就合作事宜开展了商务谈判,由于双方分歧较大,短期内无法就合作达成一致意见,从保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角度出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合作事项。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09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A股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146,股票简称:荣盛发展)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两个交易日,并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临2015-090号)。 鉴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仍在筹划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1天,并于2015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临2015-091号)。 停牌期间,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初步方案进行了讨论,征求了部分员工的意见,认为目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条件尚不成熟,决定暂终止筹划上述事项,待后续条件成熟时再研究重新启动该项计划的可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5-035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现将有关方案公告如下: 一、公司于7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飞亚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亚纺织")函件,拟出资不少于1,000万元,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二、公司支持并鼓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承诺在增持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 三、 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本公司股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票。 四、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通过投资者互动易平台,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和市场的认识,树立投资者的信心。 五、公司将一如既往诚信经营、规范运作,积极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加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以稳定业绩回报投资者。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5-031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高度关注近期A股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一、经询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外高桥集团郑重承诺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本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二、本公司将诚信经营,努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回报投资者;密切关注公司股价走势,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天润控股 公告编号:2015-039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因公司筹划与深圳市帕斯菲德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社交软件PASS的运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受让深圳市帕斯菲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 后经公司与深圳市帕斯菲德科技有限公司就部分股权事项进行反复接洽论证,双方认为公司正处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游戏资产的报批阶段,现在受让深圳市帕斯菲德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的条件尚未成熟,现公司决定终止上述股权收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开市时起复牌。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490 股票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5-036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1. 坚决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2. 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数的5%,同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累计增持本公司股票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元,同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目前公司正在就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进行进一步探讨和确认,并将于复牌日同时发布草案。 3. 公司将积极实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公司将一如既往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强化核心竞争力,加强内部管理,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并将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7月10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