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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管理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美好价值观”引领下,以高满意、低成本、快速度的经营理念为指导,全力推动投开市场化、产品工厂化、服务社会化的“三化”战略落地,逐步推进财务数据化和人才合伙化等管理手段,为公司由传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为美好生活集成商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今年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强化“区域聚焦、深耕发展”战略 公司继续聚焦武汉区域的发展,报告期内通过受让股权,成功获取武汉市农利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该地块位于武汉市硚口区古田生态新城核心区域,邻近公司长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有利于打造公司品牌的区域聚集效应,提升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加了公司在武汉区域的优质土地储备。 (2)推行项目一体化管理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建三局、中宏建设、中工建设结为长期战略伙伴,推行大总包管理体系,将美好价值观延伸到合作者,减少协调沟通的时间和成本,确保质量的同时,简化流程,保证进度。 (3)围绕标准化、工厂化提升产品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产品标准化,与成本固化相结合,打造“快、便宜、好用、好看”的产品,从道路市政、配套、单体、园林景观4个一级及14个二级、31个三级规划设计要素,围绕用户、成本、进度敏感点进行梳理,固化开发成本的基本标准,进行差异化研究,满足市场需要。同时公司工厂化步伐继续加快,沈阳“名流印象”和武汉“新湖村”项目分别启动装配式住宅施工;公司参与编制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于2015年5月被列为湖北省地方标准,为公司推进产品工厂化提供了可靠的理论保证和实际操作依据。 (4)实施管家服务模式提升用户满意度 公司物业管理部门推行“四位一体”管家模式,建立台帐,每月检查、梳理,着眼于园区完善与整改。通过用户监督服务工作,提升用户满意度。 2015年上半年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下半年调整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面积116万平米,其中:复工112万平米,开工4万平米;竣工8万平米。 公司在2014年年报中披露的2015年经营计划:“复工112万平米,开工59万平米;竣工63万平米”。公司管理层经过分析与讨论,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市场情况,拟对2015年全年经营计划进行如下调整:拟调增武汉“长丰村”项目、“农利村”项目、西安“曲江”项目开工面积合计约45万平米;调减沈阳“印象名流”项目、合肥“名流?高尔夫庄园”项目、武汉“新湖村”项目开工面积合计约24万平米,两者共计增加开工面积21万平米;调减重庆项目竣工面积2.8万平米。调整后,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为:全年实现施工面积192万平米,其中:复工112万平米,开工80万平米;竣工60万平米。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单位:万元) ■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单位:万元)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道明 2015年7月11日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5-31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7月10日在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已于2015年6月3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全体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刘道明先生主持,经逐项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3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工作需要,拟免去李丹女士公司客服负责人职务,另有任用。经公司总裁提名,拟聘任张志高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兼服务负责人,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附:张志高先生简历) 拟定张志高先生年度税前工资标准为64.22万元。该薪酬标准不包括与集团年度实现净利润挂钩的利润奖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1日 附:张志高先生简历 张志高先生,1956年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10年入职本公司,历任物业商业部总监、芜湖名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兼);武汉人和天地项目部总经理;广东区域中心副总经理、博罗名流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5年5月任沈阳印象名流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沈阳幸福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5-33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7月10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书面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刘道明先生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 2015年7月11日起六个月内,刘道明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在每股5元以下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额度为2亿元。本次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取得。 二、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一如既往的投入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夯实公司基本面,提升公司运营能力。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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