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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鑫富 公告编号:2015-059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亿帆鑫富;代码:002019)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等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亿帆鑫富;代码:002019)自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7月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7月8日发出补充通知,于2015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专人送达等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从而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定亿帆鑫富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公告编号:2015-061)。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2.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事宜。

3. 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方、托管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4. 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实施年度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5.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6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鑫富 公告编号:2015-060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7月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7月8日发出补充通知,于2015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有利于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鑫富 公告编号:2015-062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5年7月27日上午9:00起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7月26日—2015年7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7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00 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7月2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7月27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叉口亿帆生物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2、登记办法: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持相应证件的原件,以供查验。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的应将授权委托书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会议登记地点: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琴山50号公司综合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9

2、投票简称:亿帆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7月27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亿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设置专门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公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019亿帆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2)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019;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委托价格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100.00
议案1《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1.00
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委托数量1股2股3股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确认委托完成。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2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7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A)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进行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在“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联系电话:0571-63759205、63807806

传   真:0571-63759225

会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叉口亿帆生物办公楼会议室

邮 编:311300

联 系 人:吴卡娜、楼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5年7月2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亿帆鑫富”(002019)股票( )股,拟参加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7月2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姓名(参会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签署(股东):

日期:2015年 月 日

    

备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4、出席会议时须持上述第2点中相应证件的原件,以供查验。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

序号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 委托人应在议案的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鑫富 公告编号:2015-063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号召,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推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回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工作,以切实维护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鼓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二、公司将强化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通过电话、投资者互动平台、实地调研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增进彼此间了解和信任,共同见证企业发展,让投资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

三、公司将一如既往踏踏实实、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切实提高企业发展质量。抵御风险的能力来自于企业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公司将积极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为投资者谋求更大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对市场负责、对公司未来负责的态度,坚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特此公告。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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