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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5-060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发全资子公司芜湖塑胶所属银湖路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7月10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发全资子公司芜湖塑胶所属银湖路土地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合作,将全资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芜湖塑胶")所属的27,020平方米土地进行工业地产开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盘活公司资源,合理利用现有土地,公司拟与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合作,将全资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银湖路27,020平方米土地进行工业地产开发,投资建设可用于出租或出售的办公写字楼。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有关工业地产开发的规划、论证以及相关报批程序,并与有意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合作事项的洽谈。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将确定后的开发方案、合作方式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24.54万元,上述投资事项可能对公司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如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开发项目基本情况

  拟进行开发的土地为芜湖塑胶所有,土地证号芜审国用2012第027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27,020平方米,地块权属清晰,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

  该地块位于国家级开发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最繁华的地段,厂区三面环路,东面是芜湖市主干道银湖路,南面是港湾路,北面300米处是风景优美的银湖,东面800米处是景色秀丽的凤鸣湖,周边有经开区管委会、科创中心、商业街等,具有良好的地域优势,该地块可用来开发企业总部、写字楼等。

  经初步测算,该土地可建造5万平米的建筑面积,投资总额约为1.1亿元,开发后的写字楼可用作出租和出售,预计可实现出售利润4,000万元,或年租金600万元。

  三、土地开发的原因、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影响

  1、土地开发的原因

  芜湖塑胶是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汽车零部件、家电注塑件、物流件等产品。芜湖塑胶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的地块为其注塑分厂,与下道工序的涂装产品所在新厂区相距较远,造成物流成本较高。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市区工业地产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芜政办〔2015〕4号)精神,为盘活公司资源,合理利用公司土地,节约物流成本,芜湖塑胶拟将注塑分厂搬迁至新厂区,并将其所属的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的地块进行开发,投资建设可用于出租或出售的办公写字楼。

  因本公司不具备开发资质,因此拟与有资质的具有地产开发经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合作,降低公司的开发成本和风险。

  2、存在风险

  1)房地产行业风险:主要受市场环境的影响,需要专业团队的专业管理应对予以规避;

  2)资质风险:公司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在项目立项中存在无法立项的风险;

  3)税费风险:如公司不能作为建设单位立项,则存在税费风险;

  4)管理风险:土地开发管理委托第三方,存在一定管理风险;

  5)审批风险:土地开发项目存在没有通过审批的风险;

  6)收益不确定风险:该项目开发土地为工业用地,在实施开发过程中,可能需要改变土地性质,存在开发成本及预期收益与测算结果不一致的风险。

  3、对公司影响

  上述土地开发事项有利芜湖塑胶节约物流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对降低公司相关运营成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土地开发可形成一定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四、备查文件

  国风塑业董事会五届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5-061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国风塑业,代码:000859)于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筹划重大投资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国风塑业,代码:000859)自2015年7月9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已于2015年7月10日召开董事会五届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发全资子公司芜湖塑胶所属银湖路土地的议案》,具体内容已进行了详细披露(详见2015年7月13日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开发全资子公司芜湖塑胶所属银湖路土地的公告》)。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5-059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五届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琼宜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发全资子公司芜湖塑胶所属银湖路土地的议案》:为盘活公司资源,合理利用现有土地,公司拟与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合作,将全资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银湖路40.5亩土地进行工业地产开发,投资建设可用于出租或出售的办公写字楼。

  详情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国风塑业关于拟开发全资子公司芜湖塑胶所属银湖路土地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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