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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5-041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9日停牌。具体停牌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 一、本次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组织相关券商、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进行了设计,初步形成了本次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参与金额、实施方式、锁定期、后续管理模式及退出安排等内容。根据员工持股计划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2015年7月10日下午14:30公司管理层组织工会主要领导成员及员工代表召开员工持股计划专项会议,就方案主要内容进行了充分探讨,并倾听了工会与员工代表关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经与员工代表充分沟通,多数员工代表认为公司管理层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将公司与个人的发展紧密结合,分享公司成长收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充分认可本次持股计划初衷。但大多数员工代表认为目前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条件不成熟,受限于员工个人资金实力等因素,员工自愿参与率较低,拟认购份额也偏少。鉴于此,公司管理层经讨论并充分考虑到多数员工代表的意愿,决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待合适时机再行推出。 四、其他重要说明 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将继续深化创新创业,专注经营管理,积极寻求具有协同效应的企业进行战略合作,推进产业整合和业务重构,提升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深化创新创业,专注经营管理,推进产业整合和业务重构,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公司还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继续探索包括员工持股、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有关举措,切实加强市值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看好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将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的股份,同时自2015年7月9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的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积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积极维护公司股价,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特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3日复牌。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 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0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正与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商讨维持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未来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价低于2015年7月9日停牌前的收盘价格,将最高增持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股份;同时承诺所增持股份6个月内不减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7月13日 证券代码: 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1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为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未来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价低于2015年7月9日停牌前的收盘价格,将最高增持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股份;同时承诺所增持股份6个月内不减持。 二、公司鼓励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 三、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四、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与投资者的交流与互信,使投资者增进对公司的认知,共同见证公司发展。 五、公司将继续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诚信经营、规范运作,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开拓新领域、降低成本费用等途径不断提高公司盈利水平,为投资者谋求更大的投资回报。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38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7月7日发布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签署重要战略合作协议,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7日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七○六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一二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39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加强战略合作,本着"精诚合作、携手共赢"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分别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七○六所(以下简称"七○六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一二研究所(以下简称"二一二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一、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双方就元器件选型和验证展开广泛合作。乙方支持甲方型号用元器件的选型,免费供样验证。验证合格后,甲方优先使用乙方产品。 2、双方合作开展进口元器件的国产化研制,新品开发及应用可靠性研究,合作开展电子元器件技术基础研究。 3、双方开展电子元器件筛选、封装业务合作,探索解决国外停产、废弃元器件的供应方式。 (二)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定期进行产品需求、产品质量、市场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交流,确保双方信息及时共享。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与合作方充分发挥各自专业领域的经验和资源优势,共享业务信息和项目资源,形成资源共享、利益共享和合作共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七○六所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2、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一二研究所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2日 证券简称:贵糖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15-037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涉及公司造纸板块的业务整合。鉴于该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本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星期三)起停牌,详见2015年7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对生活用纸板块进行业务整合,整合项目主要内容为将生活用纸后加工业务进行对外承包经营,承包经营范围包括后加工生产经营、仓储、运输等。通过提高设备自动化水平、规模采购、规模化的仓储物流管理等形式,实现后加工成本的下降、实现产品成本费用的整体下降,最终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盈利能力。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1、2015年7月8日,公司与合作意向方签订了保密协议。 2、为了尽快推进该项目的落实,公司与合作意向方于2015年7月9日召开了合作商讨会,会议达成了双方合作的初步意向,对合作模式及承包后的具体生产经营运行方案进行了认真探讨,计划于近期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书。 3、201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内部评审会,对双方拟定的合作意向协议书从投资风险等角度进行了评估。经过内部评审会研究分析,该业务整合需要我司投入技改费用对现有设备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受目前生活用纸市场竞争激烈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率偏低,存在经营投资风险。公司认为该技改费用应当由合作对方承担,但未取得对方认同,整体合作事项未在该关键条款上达成一致。故为了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暂停该业务整合。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的原因 公司与合作方就发展方向、战略目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但在具体合作方式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不具备合作条件。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事项的筹划。 四、股票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本次筹划重大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临2015-051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椰岛"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7 月 6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2015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发布《海南椰岛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继续停牌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临 2015-048、049)。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包括: 1、公司内部召开会议,在征询相关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初步拟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2、公司与股东及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结构化产品细节,拟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协议初稿。 公司目前拟订的员工持股计划初步方案如下: 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计划将委托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管理;出资参加本计划的员工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核心骨干员工;本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股东借款、结构化融资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6,000万元;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获得海南椰岛股票,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计划的存续期限不超过24个月,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本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所获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购买之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正在会同中介机构拟订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将尽快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在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及时披露。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开始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2日 股票代码:600540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编号:2015-028号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要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终止筹划重要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事宜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正在讨论重要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股票已于2015 年7月6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7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重要事项为对外投资事项,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与合作方中植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人就股权收购事项进行了深入洽谈,对收购方式及后续发展进行了论证。截止到2015年7月11日,双方在关键条款"目标企业股权转让价款"方面,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要事项的筹划。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筹划重要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二、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拟增持本公司股份相关事宜 2015年7月10日停牌期间,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湖总公司")通知。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有关精神,艾比湖总公司计划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在近期以不低于前次减持金额的10%(约1200万元)的资金增持本公司股票(目前正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承诺在上述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7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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