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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5-021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情请见公司 2015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1)。 一、本次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署《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协议》和两份《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生2笔,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购买"本利丰·62天" 人民币理财产品 1、产品计划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62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理财计划代码: BF141423 3、理财收益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4、产品期限:62天 5、投资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 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80% 7、起息日:2015年7月11日 8、到期日:2015年9月11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购买"本利丰·90天" 人民币理财产品 1、产品计划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理财计划代码: BF141424 3、理财收益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4、产品期限:90天 5、投资额度:4,000万元人民币 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90% 7、起息日:2015年7月11日 8、到期日:2015年10月9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资产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公司内审部每个季度末有权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开展,并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金额 此次是公司首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 2、《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理财计划代码: BF141423)和《投资理财业务凭证》 3、《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理财计划代码: BF141424)和《投资理财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股票代码:600390 股票简称:金瑞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30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28)。停牌期间,公司就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论证和筹划,制定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与各利益相关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论证。目前,该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形成可执行的具体方案,继续推进该员工持股计划条件尚不成熟,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现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及筹划过程和公司股票复牌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员工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本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并委托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设立"金瑞一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12,000万份,每份1元,按照1:2设立劣后级份额和优先级份额,控股股东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矿冶院")为本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的补足义务人。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员工通过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购买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最后一笔购买的标的股票登记过户并由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工作 1、2015年7月7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并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同时,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 2、2015年7月9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工作组制定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于同日公司就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向员工广泛征求了意见。同时,公司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补足义务人长沙矿冶院进行了沟通和征求意见。 3、2015年7月12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形成可执行的具体方案,继续推进该员工持股计划条件尚不成熟,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 三、终止筹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1、根据公司制定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控股股东长沙矿冶院需作为拟成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的补足义务人,长沙矿冶院研究认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政策尚未明确,其作为国有独资公司,审批程序时间长,作为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补足义务人,存在一定的风险,实施该员工持股计划的条件不成熟,建议该计划暂缓实施。 2、根据公司征集到的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员工的意见,大部分员工认为,虽然看好公司长远的发展和公司未来的价值,但是,基于其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的不足,在短时间内拿出较大金额资金较为困难,而且目前股价波动较大,时机不是很成熟,故决定放弃参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四、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3日复牌。 特此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5-062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德美化工,股票代码:002054)股票于2015年7月8日、7月9日、7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5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2015年度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比上年同期增长430% 至 460%。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15-057)刊登于2015年7月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1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于 2015 年 7 月 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份 43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并计划未来 3 个月(即 2015 年 7 月 8 日至 2015 年10 月 7 日),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不超过 4,198,094 股,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1%。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2015-058)刊登于2015年7月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201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采取投资者保护措施的公告》。为捍卫公司市值,体现公司以价值投资为导向的投资者关系工作理念,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以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一致决定采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冠雄先生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3 个月内对公司实施增持计划"、"不排除公司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提议启动二级市场股票回购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关于采取投资者保护措施的公告》(2015-059)刊登于2015年7月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对公司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进行了修正: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773.84万元至26,176.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0% - 46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201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测的修正情况没有发生变化。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5-044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一、重大事项概述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6月8日发布了《停牌公告》,因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张颂明先生的通知,称其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异常波动,要求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申请股票停牌。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8日开市起停牌。 控股股东筹划的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为股权转让。2015年7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控股股东张颂明先生于 2015 年 7 月 2 日与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张颂明先生向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协议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 18,8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63%。目前,该事项正在办理股权过户交割手续中,尚未完成股权过户。 2015年7月2日,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负责人杜力向本公司建议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2015年7月3日下午组织了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张颂明先生、董事会秘书肖林女士、财务总监曾德祝先生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必要性进行了讨论,经初步讨论,公司认为可进一步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筹划论证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所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6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有关规定每周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工作进展情况 1、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控股股东进行了股权转让事宜,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目前,该事项正在办理股权过户交割手续中,尚未完成股权过户。 2、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在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9日期间,组织了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张颂明先生、董事会秘书肖林女士、财务总监曾德祝先生、公司业务部门部分总监就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拟由控股股东加员工持股计划方式参与认购此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票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的 90%确定。公司在此期间,召集了部门副总监级以上人员,就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讨论,经过几次会议,由于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推出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完成,同时鉴于近期二级市场波动较大,员工认为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条件不成熟。 停牌期间,公司同时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向其他投资者发行方案进行了讨论,由于近期二级市场波动较大,各方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分歧很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15年7月10日,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恢复交易。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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