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5074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中期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5年7月10日收到董事长王志全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长王志全先生关于2015年中期分配预案的提案 根据公司2015年1-6月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结合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同时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公司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董事长王志全先生提议公司2015年中期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15年中期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由于2015年一季度本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新联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工作,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资本公积余额为194118.33万元(未经审计),总股本为80314.43万股。 公司董事长王志全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接到上述提议及承诺后,全体董事:王志全、赖伟强、王新宇、白斌、徐进、祝祖强、张卫华对该预案进行了研究讨论,一致认为:2015年中期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与公司未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能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上述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7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其他说明: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确定和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030、200030 股票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15-16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况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7月8日至1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目前,该事项仍处于商谈过程中,有关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及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停牌。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由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 值的认可,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在公司股价35元内,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4000万元。 一、增持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献国、周三昌、高峰、高强)自筹资金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在公司股价35元内,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4000万元。 二、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507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一、增持计划及目的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志全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659.99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4%)的《增持计划及承诺书》。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同时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人的利益,王志全先生计划自 2015年7月13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总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由王志全先生自筹取得。 二、增持方式 王志全先生将根据股票二级市场实际情况,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竞价交易、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或参与公司定增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1、王志全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王志全先生后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公告同时,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向投资者说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此外,公司将尽快在合适的时候召开投资者见面会或路演活动,就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