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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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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8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员工持股计划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停牌,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3)。

  一、本次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为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公司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包括:

  公司召开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在征询相关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与拟定的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协商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细节。

  2015年7月10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起草并发布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的通知》,就本次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项向全体员工进行说明并征求意见,同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过工会以及各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并逐层下发征求意见。

  三、终止筹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根据工会反馈的初步情况并经与工会代表沟通,多数员工认为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将公司与个人共同发展紧密结合,分享公司成长收益,认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计初衷。但考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员工人数众多且分布全球,难以在短期内一一通知落实并向员工宣传讲解到位公司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和本次征求意见的安排等具体内容。因此,公司管理层经讨论并充分考虑,决定暂时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待此后时机成熟再择机实施。

  四、维护股价稳定具体措施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公司采取如下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

  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7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A股股份990,000股、于2015年7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A股股份210,000股,并拟自2015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6日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择机继续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257,624,029股)2%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公司支持鼓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的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截止目前公司董事杨永康先生、监事庹永贵先生、副总裁牟刚先生、董事会秘书汤晓东先生已于2015年7月6日以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共计54,000股、公司副董事长王延辉先生、副总裁倪鸿福先生已于 2015 年 7 月 7 日以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共计 14,000 股;总裁尚游先生、监事贺元汉先生、文启元先生、兰庭琴女士拟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股票的金额将不低于各自2015年6月2日至6月5日卖出公司股票的卖出金额10%。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并将积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积极维护股价,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15-028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与商业伙伴进行生鲜产品相关合作,有可能签订重大合同,金额预计在1.5亿元至2.0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条之规定,鉴于目前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且预计难以保密,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25)。

  停牌后,公司与事项相关方就合作意向进行了洽谈,但未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上述重大事项。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15-03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上市公司市值大幅缩水,投资者利益受损严重,投资信心接连受挫,面对当前形势,公司坚决拥护证券市场稳定发展,并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临2015-027)。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及承诺:

  公司目前处于非公开发行项目审核阶段,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出资82,380万元认购6,000万股,实际控制人车轼之子车志远承诺出资2,746万元认购200万股,上述认购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车轼之兄车辙于2015年6月24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10万股本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六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票,并一致承诺:自承诺之日起六个月内(自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增持目的: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

  3、增持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在二级市场、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竞价买入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增持不超过3000万元,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4、增持资金来源:增持人自筹。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5-05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进展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 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飞拓,证券代码:002528)于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星期三)披露了《英飞拓: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现员工持股计划进展如下:

  公司在停牌间经内部沟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结合2015年7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最新的增持政策,为减少增持审批程序,缩短增持实施时间,公司决定不采用员工持股计划的形式,改为由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一、增持计划情况

  1、增持人: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基于贯彻落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3、增持资金来源:增持人自筹。

  4、增持计划: 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不超过260万股。

  二、其他事项说明

  1、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承诺:本次股份增持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在增持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承诺增持部分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等规定。

  4、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本次停牌事项已经确定,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飞拓,证券代码:002528)将于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8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投资事项进展暨复牌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筹划重大汽车后市场投资事项,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德联集团,股票代码:002666)于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由负责投资事务的董事会秘书代表公司与拟合作方对设立汽车后市场产业并购投资基金进行了商讨,由于拟合作方出于自身情况,要求引入规模较大并且成本较重的优先级资金,本公司作为劣后方。同时,基金拟投资项目定位于最终上市公司收购,以公司目前的体量难以承受该基金规模对应投资项目按市场行情溢价后的收购代价,考虑到拟合作方项目库内提供的项目并非公司目前迫切需要投资的项目,再加上优先级资金成本较重,公司可能获得的利润空间不大,拟合作方未能就本公司提出的条件引入替代方案,故此双方未能就出资方式达成一致。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该重大投资事项。该协商过程为公司与拟合作方双方沟通,未引入中介机构参与。

  终止筹划该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业务不构成影响。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德联集团,股票代码:002666)于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因本次筹划重大投资事项并申请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5-03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公告内容具体详见2015年7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员工凝聚力,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员工持股计划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停牌期间公司管理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初步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向员工代表简要介绍了本次计划的参与金额、计划后续管理方式、计划锁定期及退出安排等方面内容,与员工代表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方案进行了充分地沟通。

  经沟通,多数员工代表认为公司管理层考虑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是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表示认可;但也有部分员工代表认为目前二级市场股票波动加大,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的市场时机可能尚不成熟,建议公司待市场条件成熟后再行推出该计划。鉴于此,公司管理层经审慎考虑,决定暂时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待合适时机再行推出。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复牌。

  基于对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自身价值的认可,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从即日起一个月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增持本公司股份,总增持数量不少于50万股,并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治理,持续推进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以良好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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