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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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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7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对外投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鉴于该事项正在投资各方进行内部审议,因涉及的股东范围较广,且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此过程中相关信息泄露进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亚太股份,股票代码:002284)自 2015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目前该事项投资各方已完成内部审议,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将与参股公司深圳前向启创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向启创")、钛马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钛马信息")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拟定为"浙江网联汽车主动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拟定在杭州萧山(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股权比例:本公司出资人民币600万元,持股比例60%;前向启创、钛马信息各出资人民币200万元,持股比例各为20%。

  目前该事项已经前向启创、钛马信息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本公司《章程》、《对外长期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长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授权经营层尽快办理该合资公司的工商登记事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深圳前向启创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志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与泰然九路交界西北泰然云松大厦 10E经营范围:数码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网络技术开发;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产品、半导体、太阳能产品、仪表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干燥机、工业除湿机、净化设备、机电机械、制冷设备的开发和销售;智能交通产品的研发、道路交通设施的研发与销售;会议公共广播设备、航空电子设备、测试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前向启创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且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施正堂先生同时担任前向启创董事。

  2、钛马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志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7749.99 万元

  住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一路 99 号 11 号楼

  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经纪),计算机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计、制作各类广告,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汽车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钛马信息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且公司总经理黄伟潮先生同时担任钛马信息董事。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设立合资公司将作为今后智能驾驶集成产品的研发平台及一级供应商,共同研发由环境感知的ADAS系统、主动安全控制系统、移动互联网平台集成化的产品,主要面向国内自主品牌整车企业,该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公司打造智能驾驶生态圈。本次对关联交易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5-031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及其管理层将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管理层及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

  2015年7月6日,公司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书,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红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吴红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胡德才先生,副总经理米家蓉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金洪国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15年7月7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共计增持不低于1,20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股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5年7月8日,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临沧飞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临沧飞翔")通知,临沧飞翔拟于未来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二、严格督促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未来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票。

  三、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四、继续做好生产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不断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五、公司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电话、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积极沟通,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为其投资提供充分依据。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伟星新材;证券代码:002372)在2015年7月8日、7月9日、7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交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5、经核查,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披露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预计2015年1-6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6,420.12万元至21,346.16万元,变动幅度为0%至30%,不存在修正的情况。

  3、因近期国内资本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投资者信心接连受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声明》,希望切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但二级市场股价会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9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的情况下,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出发,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即日起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2、适时考虑采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措施,维护股价稳定。

  3、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能力,努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盈利水平,积极回报投资者。

  4、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增进交流与互信,展现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公司始终看好中国经济,看好中国资本市场,更看好本公司发展前景。有信心、有责任、有担当,紧紧抓住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做大做强企业,为股东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财富。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5-03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筹划与公司相关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荣安地产,代码:000517)自2015年7月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

  目前,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注入事项,该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5-06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筹划同行业企业股权收购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王生物,股票代码:000078)自2015年7月8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与同行业企业就以现金方式收购股权的事项开展了商务谈判,由于拟收购项目涉及国资参股,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预计审批时间较长,且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公司认为目前该项目时机尚不成熟,决定终止筹划该事项。

  现为响应广大投资者诉求,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5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洽谈公司下属公司股权合作以及铜冶炼技术服务、铜原料采购、铜产品销售等有关事宜,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由于公司与相关方就有关合作事宜未能达成共识,该合作事宜时机暂不成熟,经审慎考虑,从保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角度出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筹划重大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既定战略规划。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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