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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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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5-027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简称:中工国际,股票代码:002051)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公司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核实后,对可能造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因素说明如下:

  1、经查询,除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预计公司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25%至0%,变动区间为31,784.56至42,379.41万元。公司已披露的半年度业绩预计与实际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37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停牌。

  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收购山东招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委托相关机构对交易对方进行了尽职调查,通过对标的公司进行实地核查、收集其历史沿革资料及财务数据,公司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和详细分析,以及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的谈判商讨,标的公司存在历史沿革不清晰、内部控制不健全、债务债权关系尚有未理清等情况,鉴此,双方认为标的公司暂不具备收购条件。因此公司决定终止上述重大事项的筹划。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复牌。

  本次筹划重大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既定战略。本次收购为公司新业务领域拓展,终止收购行为对公司当期业绩无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经核查,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1、鉴于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前期不存在减持或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将严格执行上市后3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前期不存在减持或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将严格执行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支持鼓励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3、公司将根据战略发展需要,积极尝试通过回购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

  4、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诚信经营,加强市值管理,积极履行上市承诺,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同时公司将通过投资者咨询电话、交易所互动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

  5、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专注公司经营管理,寻求具有协同效应的先进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实现行业整合和业务重构的新模式,增强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回报投资者。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5-077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止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贵州百灵;证券代码:002424)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0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未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2015-075)和《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5-076),除上述两个公告中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2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A股市场出现连续非理性下跌,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票价格大幅波动,公司市值已严重偏离公司价值,成为影响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为协力维护资本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积极筹划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筹划上述方案期间,为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确保公平信息披露,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

  基于对中国经济、中国资本市场以及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决定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促进公司股票的价值回归。其中,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管亚梅女士计划增持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管亚梅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汉元先生配偶、公司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13人计划合计增持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内容详见201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密切合作,利用各自优势,在光伏电站实施、物联网、光伏电站信息化技术等领域展开合作。内容详见2015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4-031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株洲国投")拟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停牌。

  停牌期间所推进的工作:

  1、株洲国投筹划通过转让部分股权的方式对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实施持股计划。因相关国企改革政策不明确及时机不成熟,该计划未获得国资部门批准。

  2、控股股东承诺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2015年7月7日发布的《千金药业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的公告》及2015年7月10日发布的《千金药业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3、控股股东株洲国投计划自2015年7月7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增持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详见2015年7月8日公司发布的《千金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复牌。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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