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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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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以2015年7月9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南方国企改革份额(场内简称“改革基金”,基金代码:160136,包含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国企改革A份额(场内简称“改革A”,基金代码150295)、国企改革B份额(场内简称“改革B”,基金代码150296)办理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结果,详见2015年7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7月13日复牌首日改革A、改革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5年7月10日的改革A、改革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分别为1.000元和1.133元。2015年7月13日当日改革A和改革B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

关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5年7月9日为基准日,对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南方国企改革份额(场内简称“改革基金”,基金代码:160136,包含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国企改革A份额(场内简称“改革A”,基金代码150295)、国企改革B份额(场内简称“改革B”,基金代码150296)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7月9日,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场内份额、国企改革A份额、国企改革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折算后
折算前基金份额数(份)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净值(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数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净值(元)
南方国企改革场外份额223,439,313.300.668162775149,293,831.621.0000
南方国企改革场内份额

355,920,410.00


0.668162775

237,812,768.001.0000
国企改革A份额1,081,445,620.001.005828767357,414,298.001.0000
730,334,816.00 *
国企改革B份额1,081,445,621.000.330496783357,414,298.001.0000

*注:该“折算后基金份额数”为国企改革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南方国企改革场内份额数

投资人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登记机构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7月13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投)、赎回、配对转换和转托管业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改革A和改革B于2015年7月13日上午10:30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7月13日改革A、改革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7月10日的改革A、改革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是1.000元和1.133元。2015年7月13日当日改革A、改革B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较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国企改革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国企改革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国企改革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国企改革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南方国企改革份额,因此原国企改革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南方国企改革份额为跟踪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国企改革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本基金国企改革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相应地,国企改革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3、由于改革A、改革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改革A、改革B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人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原国企改革A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南方国企改革份额分拆为国企改革A份额、国企改革B份额。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国企改革A份额、国企改革B份额、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国企改革A份额、国企改革B份额、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7、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

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场内:南方金利)
基金主代码160128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5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16,607,530.5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8,303,765.28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的第2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A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0128160129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501.048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11,315,008.735,292,521.8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5,657,504.372,646,260.91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6000.2400

注:《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7月16日
除息日2015年7月17日(场内)2015年7月16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7月20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5年7月1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5年7月17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5年7月20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3)、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15年7月1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16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

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LOF)(场内:南方聚利)
基金主代码16013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1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9,267,151.9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7,413,721.56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的第2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南方聚利A南方聚利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0131160134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331.031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8,880,975.52386,176.42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7,104,780.42308,941.14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1000.2000

注:《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某类基金份额类别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该基金份额类别的收益分配,各基金份额类别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7月16日
除息日2015年7月17日(场内)2015年7月16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7月20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5年7月1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5年7月17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5年7月20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3)、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15年7月1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16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

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LOF)(场内:南方永利)
基金主代码160130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4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35,432,430.9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8,345,944.7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的第2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LOF)A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0130160132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1441.144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34,115,816.081,316,614.8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7,292,652.871,053,291.88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1.15001.1600

注:《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某类基金份额类别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该基金份额类别的收益分配,各基金份额类别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7月16日
除息日2015年7月17日(场内)2015年7月16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7月20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5年7月1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5年7月17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5年7月20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3)、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15年7月1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16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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