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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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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新华趋势领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增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公告内容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该机构将自2015年7月15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新华趋势领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从2015年7月1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平安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平安证券的相关规定。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投资者在平安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平安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

  3.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 stock.pingan.com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4.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5-048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索菲亚")股票于2015年7月8日、7月9日、7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偏离21.8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15年6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经销商持股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等相关公告。持股计划的相关实施事宜正在积极推进。同日公司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39),将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他议案。

  3、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5-047):公司在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0%~50%,与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没有差异。

  4、近期公共媒体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5-06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科股份",股票代码:000656)交易价格于2015年7月8日、7月9日、7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经我司核查并问询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陶虹遐女士,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管计划增持公司股票以及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号),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管等8人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当本公司股价低于5元/股时,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票金额合计不低于56,535万元,并承诺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亿元(含38亿元)公司债券事项,目前上述事项正持续推动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无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是本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5-028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截至2015年7月10日,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9日和2015年7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1、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5年7月11日,公司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及相关维护公司股价措施的公告》,披露了公司为稳定股价、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拟采取的相关措施。相关文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令安先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情况:公司于2015 年 4 月 25日披露《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4,766.87万元~6,449.29万元;截止目前,公司2015年1-6月的业绩预告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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