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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海大集团 股票代码:002311 公告编号:2015-052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15-051),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郑重承诺自该公告日起半年内不减持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披露的《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公司2015年1-6月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6,357.70万元至32,440.24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0%-6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201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测情况没有发生变化;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5-04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有关情况如下: 1、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5、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履行核查程序后确认,除上述说明和本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2、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078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本公司控股股东正在筹划可能涉及到本公司的核能产业战略合作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起停牌。 自停牌以来,本公司控股股东积极与相关方进行论证与协商,鉴于目前控股股东与相关方就达成合作意向尚需较长时间,且不涉及本公司需要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为此,经公司与控股股东研究确定,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起复牌。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涉及到需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决策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7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员工持股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起停牌。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临2015-025)。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就该事项与员工代表进行了沟通,大多数员工代表认为,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将公司与个人共同发展紧密结合,分享公司成长收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充分认可本次持股计划初衷。由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变化较大,若继续本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经管理层认真讨论并综合员工代表们的意见,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同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5-070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7月12日上午8: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6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增资OKUBO KOREA CO.,LTD.的议案》 从继续完善公司生态产业链考虑,拟以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为投资主体,对OKUBO KOREA CO.,LTD.增资约1,160万元(以最总审计数为准),增资完成后江西合力泰持有OKUBO KOREA CO.,LTD. 33%的股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 二、《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事宜相关协议的的议案》 鉴于江西合力泰对OKUBO KOREA CO.,LTD.增资事宜,现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编号:临2015-042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宏业")拟筹划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7日起开始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7月7日发布了《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4)。 公司控股股东三盛宏业拟将其控制的优质房地产项目委托给公司经营管理,此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交易如经批准,实施完成后将给公司2015年度效益带来正面积极影响,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也体现了控股股东对稳定股价的坚定决心以及对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信心。 同时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将按照承诺,在复牌后5个交易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亦体现了公司董监高对维护本公司股价的决心和信心。 公司将择机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年7月13日开始复牌。 特此公告。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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