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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03版) 传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刘露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周祎 联系人:周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有效管理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过基准的投资回报及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包含创业板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符合本基金定义的价值型股票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类资产的80%;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5%;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精选价值相对被低估、成长性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的优势企业。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从国计民生的长期发展角度,重点布局具有长期发展前景的产业和行业以及经济区域,并根据市场节奏动态优化配置资产组合。 1.大类资产的配置 本基金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及政策分析、金融货币运行状况及政策分析、行业运行景气状况及政策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对股市的影响,作为股票、债券大类资产配置的主要依据。此外,基金经理也将根据股市运行周期的演变规律,灵活调整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为投资者规避市场非理性情绪造成的系统性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股票投资组合构建 本基金在借鉴经典的价值投资理论的基础上,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将抽象的“价值”概念具体定义为“长期”,“稳定”,“成长” ,“估值优势”。具体而言,我们认为有价值的上市公司具有长期稳定的发展前景,业绩受经济波动影响相对较小,公司具有的核心竞争优势使公司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并且公司的股票价格具有相对估值优势。本基金资产组合中符合上述定义的价值型股票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类资产的80%。 本基金股票投资具体包括两个层次:研究员深入调研挖掘的股票投资备选库构建;基金经理从国计民生的长期发展角度,分析产业及行业的长期发展前景,在股票备选库建立的基础之上构建投资组合。 (1)股票库管理 本基金的股票库构建先由量化模型根据财务指标筛选出具有长期财务稳健、业绩增长稳定特征的股票;然后由行业研究员在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基础之上,综合运用多种估值方法,从中筛选具有长期稳定发展潜力、价值被低估的个股。 1)定量筛选 定量初选考察的主要指标有: ① 短期偿债能力指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 ② 长期偿债能力指标:资产负债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 ③ 增长稳定性指标:近三年平均净资产增长率/近三年净资产增长率的标准差 ④ 现金流指标:净利润现金含量 2)定性价值评估定性分析 ①公司所处外部环境对长期发展前景的影响 主要从宏观经济周期、人口结构、社会生产能力等长期发展角度分析公司所处行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同时关注政府的经济结构调整及产业升级等产业政策可能给行业带来的发展机遇。分析行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时不仅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特征、行业景气度和行业集中度因素,也要关注公司主要业务所处的经济区域及产业配套设施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影响。 ②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本基金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考察主要分析公司是否在经营许可、规模、资源、技术、品牌、创新能力和成本控制等方面具有竞争对手在中长期时间内难以模仿的显著优势,并重点关注公司的中长期持续增长能力或阶段性高速增长的能力,内容包括上市公司的主营产品或服务是否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在产品或服务提供方面是否具有成本优势,是否拥有出色的销售机制、体系及团队,是否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并保持足够的研发投入以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等。 ③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治理结构 本基金关注公司是否具有诚信、优秀的公司管理层和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诚信、优秀的公司管理层能率领公司不断制定和调整发展战略,把握住正确的发展方向,以保证企业资源的最佳配置和自身优势的充分发挥;同时良好的治理结构能促使公司管理层诚信尽职、融洽稳定、重视股东利益并使得管理水平能充分适应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本基金关注有良好管理能力的公司,同时也关注和历史表现相比,各方面情况正在得到改善的上市公司。 ④ 估值分析 对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筛选出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前的估值分析,主要分析方法包括对市场中同类企业的估值水平进行横向比较和对拟投资上市公司的历史业绩和发展趋势进行纵向比较两种方法。本基金将综合使用现金流折现模(DCF)、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以及利润/营运现金流等估值指标。 (2)行业分析与组合配置优化 本基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优化组合的行业配置: ①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从国计民生的长期发展角度,综合分析在国家的经济发展政策主导下,我国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时期中具有长期发展前景的产业和行业及经济区域,对成长性明确、发展潜力大、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小的行业和经济区域进行重点配置。 ② 比较各行业相对于全市场估值水平的折溢价程度、以及该折溢价程度与历史平均折溢价程度的偏离,同时结合对该行业的周期性分析、基本面研究、可能的政策影响、市场认同度等因素,综合判断该行业估值标准的合理性。 ③ 分析行业所在产业链中利益分配情况、上下游的议价能力以及行业景气度的波动规律,判断行业的景气程度并对行业未来的景气度作出合理预测,并动态适度调整基金权益资产组合的行业配置比例。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以降低组合总体波动性从而改善组合风险构成为目的,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深入研究和分析,把握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取向,对未来利率变动趋势和债券市场投资环境做出科学、合理判断;主要关注指标包括国民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物价指数、货币供应量、信贷投放和汇率变动等宏观经济指标。 本基金债券投资采用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管理、期限结构配置、个券信用风险管理等策略,通过持有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可转债(含分离债)、短期融资券、回购以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确定和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流动性较高的债券组合,在获取较高的利息收入的同时兼顾资本利得。具体策略如下: (1)久期管理是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债券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地控制整体债券资产利率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不同期限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得收益。 (3)个券信用风险管理是指本基金将依靠公司的行业与企业研究力量,根据发债主体的各方面经营状况进行评估,确定发行人信用状况,以此作为品种选择的基本依据。 4.其他投资品种投资策略 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五个方面综合定价,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五个方面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60-95%,因此在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投资部分权重为75%,其余为债券投资部分。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市场中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为投资者谋取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回报,沪深300指数由中国A股各行业上市公司中最具流动性的300家公司编制而成,能够全面反映市场的波动,是市场中风险收益特征较好的指数之一,因此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同时,选取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比较基准。如果今后市场中出现更适用于本基金的指数,本基金可以在征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其它类型的基金产品,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产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中关于投资组合报告的要求披露基金的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5,211,976,998.51元,份额净值为2.523元,累计份额净值为2.593元。 其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015年3月31日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2015年3月31日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2015年3月31日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5月31日。 ②根据《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包含创业板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符合本基金定义的价值型股票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类资产的80%;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5%;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6. 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 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关内容。 二、 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 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 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 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并更新了最近一期基金业绩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六、 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内容。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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