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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5-026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1.积极推动大股东遵守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有关规定,自该公告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 2.认真传达《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鼓励董监高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增持公司A股股票。 3.公司将继续搞好科研生产,狠抓科技创新,狠抓结构调整与产品升级,大力开拓销售渠道,提高产品质量,努力降低成本,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4.全力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维护好上市公司形象,努力提振市场信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5-027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7月13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董事长张代铭先生通知,其于2015年7月1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个人名义增持本公司A股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通过增持公司股票,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2.增持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7,312,830股的0.0026%,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本次增持属公司管理层个人行为。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未来6个月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7.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排除未来6个月内继续增持的可能。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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